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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格子衬衫,我很喜欢他的装扮。
总编的香水也是名牌,一接近他,就能闻到清新的香味。一点也不觉得刺鼻。而是一种享受。可惜总编除了给我安排工作的时候才想起我这个人,平时根本没有私交。
而且,他和我说话的时候都特别简练。根本没有一句废话。
我想要和他套套近乎都没机会。
不过听莫佳轩说起过,总编在下班以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完全是个逗比风格的人。只是我来的时间短,还没有机会参加杂志社员工私下的聚会。
我倒是很想见识一下总编不端着架子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回到我的格子间,拿上相机,我就出门了。
哎,我的工作说的好听点是娱记,说得明白点其实就是狗仔。这是我爸在给我找工作之前并不知道的。
傅言很快就跟上了我,他只是一个寄宿幽灵,不能离宝石项链太远的。
卢秋的家离杂志社很远,我还得坐地铁。
傅言问我去哪里。
我心里道:“去卢秋家。据说他和嫩模出身的孟可可是地下恋人。我得去他家拍点实际的证据。如果让我抢到了独家新闻,说不定能提前转正呢。”
傅言果然听到了我的心声。懒洋洋地“哦”了一声。
这样,通过我的心声来交流,就可以避免许多尴尬了。我真TM的聪明。
到了地方之后,我指挥傅言:“你先上去看看卢秋在不在家。”
傅言瞪大了眼睛到:“你什么时候胆子这么肥了?敢对我发号施令?”
傅言又显现出厉鬼的样子来吓我。
不过,我看习惯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怕的。而且,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我发现傅言完全就是一个大孩子嘛。一点都不恐怖。
我一巴掌糊他青面獠牙的脸上了。
“让你去,你就去。废什么话。信不信我以后也不帮你找真凶了?”
傅言见我已经不吃他那一套了。立马怂了。
“去就去。不是因为你的命令,而是我也好奇。”
傅言飘进了二十楼,卢秋的家里了。
嘿嘿,这个家伙明显气势上就输给我了。竟然还敢嘴硬。
我等了一会儿,傅言就回来了。
“我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了。真该洗洗眼睛。卢秋原来在娱乐圈里面也算名声很好的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