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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吃过晚饭后你就到市里最繁华的地方去摆夜摊,卖的东西就是我们家自己泡制的初级大补汤,然后白天跟我学习摄魂术,等到时机一到,定然有有缘人找上你……”
“我?我去摆夜市买药?那哥不成了传说中的江湖耍把式卖大力丸的了吗?……”
林克瞪大眼睛看着爷爷,怀疑他老眼昏花记忆力衰退,是不是回忆错了当初摄魂时看到的他未来生活的画面。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大学毕业生,竟然会沦落到了这个地步,在炎热的夏夜跟那些社会最底层的盲流一起在街边摆摊?!
这个暂时的工作,别说白领了,恐怕蓝领的范畴也没有这一项,要算的话,也只能是算作黑领了!
是的,黑领!每天摆完地摊回家一准儿的衬衣领子都会被汗渍给染的黑黑的……
不过,任凭林克不管怎么吃惊的嚷嚷,爷爷却又闭了眼睛,如果能在他的身体上加上一个壳子的话,林克觉得用“一个冬眠了的老鳖”来形容他完全合适!
“你妹!那哥成了什么?……”林克想起自己给爷爷在脑海中定的老鳖形象,不由的自己轻轻的笑了:“……那哥岂不就是传说中的鳖蛋了吗?”
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林克三流鸡毛大学毕业已经快一年了,这一年来没找到工作,又心高气傲的不愿意做白领以下的打工仔,所以愣是一年来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所以,闻听爷爷说会有人主动找到他安排工作这等好事降临,即便是做一个黑领工作者,林克也咬咬牙认了!
林克的摊位就在申城大桥的正下方,这座立交桥的下方是一个通道,路的两边路沿石部分也正好是桥墩的基座,围着桥墩,闪烁着一圈儿LED小灯。
凭借着这微弱的如同鬼火一般的光亮,桥洞里占据着五六个各色纷杂的黑摊位。
林克的所有家伙什儿就是一辆三轮车以及车上放着的一个大透明玻璃瓶,瓶子里是大补药水儿,泡着一些古古怪怪的药材。
不过别小看了这些药材,全部是名贵中药,有的还是市面上买不到的绝材!
其中一味叫做血人参的,别说买不到,普通的行医之人恐怕一辈子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味中药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