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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到了他老爸在国外开的分公司里上班,只是利用周六和周日去做些闲杂的事,却可以拿到一个月的薪水,对于我来说,这简直是上帝的恩赐。
毕业以后,他接管了父亲设在美国的分公司,而我在这个公司也有了两三年的经历,被提升为副经理,虽然是因为我们的关系才被破格提拔,但我相信我还是有实力的。
做了三年后,我的钱包也鼓囊起来了,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现在都一一逛遍了。
可渐渐发现生活舒适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以前很容易满足的精神需求,现在变的越来越难了。
当我和天雄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以后,我们决定去改变它。
在一次总公司的二十周年庆典上,我们认识了一位改变我们一生的人,正是因为他的大力推荐,才使的我们轻而易举的通过验证,进入了这个神秘的,不为人知的圈子。
打那以后,我和天雄利用圈子里的资料和便利条件,时不时就出去探险。
记的上次在非洲,天雄非要秘访一个位于原始森林的食人族,想人家的生活。要知非洲盛产黑人,个个身强力壮,不看别的,就看那奥运会5000和10000米长跑,冠军是一个比一个黑。
结果可想而知,我们俩被他们活生生的追着跑了二十多里路,一直到身疲力竭准备受死的时候,一片茂盛的野草救了我们。
这之前的二十多年加一起,我也没跑过那么远,整条命都快跑丢了。
诸如此类荒诞的冒险,数不胜数,这些以后待我慢慢道来。
对了,插播个广告,我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好不容易有人看,我就顺便插播个征婚启示,其实我要求也不多,最起码得是女人吧,性格别太男人,块儿头别太大,个子别太高,嗓门别太粗,眼睛别太小,(我眼睛就够小的了),把符合要求的这些零件组装起来,就完全可以了。
自从我进入这个圈子以后,我就改掉了我的联系方式,换掉了电话号码,所以我现在住的地方并没有太多朋友知道,而我也习惯了没事就一个人呆在家里,我也总不能天天在国外溜达啊!有空闲的时候,我还是更愿意回国,回到我自己布置的家里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