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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亮闪闪的铁铃铛,乔建国感觉嘴里一毛一两的丰谷酒比茅台都香。
说起这茅台,女儿说过它会几千倍、几万倍的升值,几十年后,甚至会涨到几十万一瓶。
如果能收几百瓶放在那里,万一生意上遇到什么波折,也算一个退路。
女儿说过,时不待我,乔建国想到便做,“老板,你们这里有茅台吗?”
乔建国刚才听别的顾客说过,这连着三通门面都是老板的,他的生意也是这片最大的。
如果他都没有,乔建国就不打算勉强了,野味这东西一本万利,才是现在主要的生意。
老板穿着朴素,脚上却穿着一双甩尖子皮鞋,梳着大背头,像个领导似的。
他一般都不怎么搭理农村来的人,他们抠门不说,还喜欢斤斤计较,吃个包子,非要你送他一碗稀饭。
不过他一来这会没有什么事,二来他实在太喜欢这农村小伙子的女儿了。
聪明可爱,还特别会关心人,一会给爸爸倒酒,一会给爸爸捶背。
再看自己家里那兔崽子,都五岁多了,还只知道撒泼打滚,没事玩尿泥。
你训他几句,他就跟你顶嘴,手里非要拿根黄荆条,他才知道自己怎么做人。
他想能教出这样的孩子,这个小伙子肯定不是一般的农民。
他越来越想跟眼前的年轻人多聊几句。
“小伙子,不是老哥我看不起,你这个样子喝这酒,实在太浪费了。”
女儿说过,人要挣大钱,就得能受气,女儿这么懂事,乔建国认为自己也得改变处事态度了。
他笑了笑,“老哥,我不喝,我就想给我老爸买一瓶,他今年都六十了,还没有喝过这酒呢。”
原来他也是个孝子,难不怪女儿这么懂事体贴。
老板若有所悟,对眼前小伙的好感更甚。
他感觉这人真值得他多说几句。
他就倒了一杯茶,开始说起这里面的门道。
茅台酒是国酒,每年的产量都是固定的,先是各大国营单位的分配,然后才能到各大供销社。
他这里算是大饭店了,可也只有几瓶,要多的话,就得去联系市里唯一一家国际大酒店。
乔建国感觉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乔姗姗也觉得不确定因素太多。
父女二人挤眉弄眼地交换了一下意见,暂时放弃了这个发财机会,抓紧时间吃饭,早点回家继续搞钱。
老板见着乔建国说话进退有度,礼貌谦恭,却慢慢话多起来,扯了很多有的没的。
乔建国为人,奉行的便是少说多干,平日里最讨厌这种扯闲事的。
小说主人公是乔建国,乔姗姗的小说是《女儿重生后带我成为全球首富》,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砚墨所编写的奇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来报仇的!”乔建国说着,手中力道微微加重,恶狠狠地看着乔姗姗。“妖怪,你最好快点滚,把我女儿还给我,要不然老子马上拿黑狗血泼死你。”乔建国已经气得面红耳赤,可手里的小丫头还在格格地笑,只不过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