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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几年都未怀孕的她,肚子偏偏在本该挥别说再见的时候有了动静。在陆小曼心里,她与王赓的路早就走到头了,没了感情的男女何苦再受孩子的牵绊?她不顾母亲的劝阻,执意要将这个来得不是时候的孩子舍弃,瞒着王赓,瞒着徐志摩,带上两个女佣,找到一个德国医生堕了胎。这场失败的手术,不仅让陆小曼失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永远地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
1925年年底,王赓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离婚不久,公开恋情的陆小曼与徐志摩开始准备结婚。1926年,身处德国的张幼仪收到了徐志摩父母希望她马上回国的来信,而回国的目的,却是与他们一同商议徐志摩再婚一事。儿子再婚事宜都要前妻参与,可见张幼仪在徐父徐母心中的地位和分量,二老对儿子不甚满意,对这个曾经的儿媳却是赞不绝口。
张幼仪回到徐家,在徐志摩父亲徐申如的询问下回答她并不反对徐志摩再婚。儿子执意要再娶,前儿媳妇又不介意,徐申如心中虽百般不愿,也只得同意,并列下三条再婚条件:
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做证婚人,否则不予承认;
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父亲既然松了口,不管什么条件,徐志摩定是要信誓旦旦地答应下来的。1926年8月14日,农历七夕节,陆小曼与徐志摩在**北海公园订婚。同年10月3日,两人在北海公园的画舫斋举行婚礼。婚礼现场冷冷清清,没有热闹的亲友祝福,没有丰盛的酒宴,连新人双方的父母都未出席。几副对联、几盘糖果、为数不多的来宾,见证了一场不被众人接受和祝福的结婚仪式。
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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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祝福的婚姻
尽管人活一世要尽量遵照自己内心的想法而活,不能事事听信在意他人,但感情方面,通常情况下不被看好的恋爱和婚姻,也难得到好结果。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是这场婚礼上唯一有地位有分量的来宾,作为证婚人,他一针见血的证婚词让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不已:“我来这里做这场婚礼的主婚人,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徐志摩,你的离婚再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