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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家了,才不管你,你呀,这次要不是晞年哥哥,就死定了,回头记得请晞年哥哥吃饭哦。”喜欢像个小领导一样走了。
看着喜欢走远的背影,陈黎桐的眸子里蓄满了温柔。
第二天喜欢到了学校,随处打量着这哥哥曾经呆过3年的地方,A中是挺不错的初中高中联合起来的学校。原来自己也曾在这里,和哥哥一起上学,呆过那么长时间,而现在重新作为一个新生,呆在这感觉又有不同。
“你好,请问,你是哪个班的学生啊!”有男生问起。
喜欢回过头来粲然一笑,“你好,我是一班的。”然而这一笑容,却实实在在的,让花朵都黯然失色。才12岁的喜欢,就像含苞未放的桃花一样,可想而知,如果长大之后又是怎样的灼灼其华。就下来。男生呆愣了许久,似乎没想到会碰见这么可爱的女生,才微笑道。“我叫秦昊。我也是一班的。”
?穿着白衬衫的男生,笑起来有阳光的味道,喜欢微微笑,心里很高兴。
“你好啊,我叫程喜欢。禾旁程,喜欢的喜欢。”
“喜欢,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你的名字真好听。就像海子的诗一样浪漫。”两个人说说笑笑,来到了初一一班。
班主任王老师已经微笑的在那里等待。“是秦昊同学和程喜欢同学吗?你们就请担任我们班的班长和学习委员吧!”
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无奈的点头,“好啊,老师,只能这样了吧!”
初一的生活过起来时间很快。
喜欢很快的熟悉了初一的班级。
喜欢好几次语文考试都考了119分,的确小有名气。听说还在省报上发表了不少文章。老师们赞不绝口。“程喜欢,放学来办公室改一下高三的语文卷子。”
真是没有办法,语文好的学生往往被汪斌老师十分看重。喜欢无力吐槽,老师,我才初一好不好?
但毕竟喜欢妹妹又乖又懂事,长达9年的写作水平,以及多年替陈黎桐写作文的经历,在省报发表大量文章,都可以奠定喜欢的大神地位。虽然喜欢今年才12岁,但已经收到门萨入会邀请。可以去科大少年班,但是她不想,她只想平淡的度过青春时光,喜欢不想成为了不起的天才少女,只想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