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慢的走着,让雨天和城市的噪音从耳膜进入到脑中,尽情冲刷体内埋藏着的愤怒,他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因为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太暗了,不过四五点钟路灯就已经亮了起来,不过能有一半正常发挥作用照亮道路就不错了。
路过一个坏掉的路灯,灯泡还在不断的闪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往右转的小胡同,孔孟走这条路不下几百次,连路上有几家水果店都清清楚楚。
此刻,那胡同内正发出一种声音,像是有人被捂住了嘴发出求助的声音,能从微弱的声音辨认出是一个女人。
该死的,这种事情怎么会让我碰到,孔孟在心中暗骂。
很显然,他撞到了一件正在进行当中的犯罪,抢劫或者是绑架。
刚开始的时候,孔孟并不想做什么多余的举动,他若无其事,装作没有察觉到傍边胡同内的动静,希望能够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漫无经心的路过。
胡同内一片黑暗,从中传来沉重的粗喘和紧张的压抑感,让他不想在意都不行。
支支吾吾的求救声音已经代替雨水和城市噪音,不断地刺激着他。
胡同的宽度在两米多不到三米,短短的路程孔孟仿佛是越过一道大峡谷一样,他的心跳加快,在微弱的路灯光下脸色通红。
虽然脑中已经显现出了受害者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惨状,孔孟依旧想着,这种事情应该交由警察来管。
他没有忘记上次冲动之后老板给了“受害者”多少钱帮才他摆平事情,而且自己再闹出什么乱子来的话,很有可能就要离开这里了。
孔孟还不想离开这里,虽然老板罗伯特有时候说话很难听,但他可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丽雅和他一样是一位黄种人,时刻提醒着孔孟并不孤单;还有卡夫托勒斯那小子,总是让人想要照顾他一下。
他今年刚出孤儿与就来到了这里,时间还没有半年,所以后厨的各位他还不太熟悉,但总归是一群有趣又可爱的人,和那些客人们并不一样。
像往常一样回到自己破乱但是温暖的小出租屋内,趁着雨还在下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下雨天最适合睡觉休息了。
孔孟想尽全力说服自己,可是经过胡同之后脚步在不知不觉当中放慢,背后有罪恶在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