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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刚好用自己的名字给这个下场凄惨的女配取名。
因为原主若不是那么作天作地,她本该有个不错的人生。
虽然她出生在缺吃少穿的七十年代,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可她家却没有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一家人都把她这个最小的女孩子当宝贝一样宠。
可也因为如此,书中的丁思宁变得纵娇纵无脑。
高中毕业后的她一时没找到工作,就回到东沂村当了个记分员。
但,此时的丁思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向来羡慕文人的风花雪月,又自诩是个有知识的人,哪里能看上乡下的泥腿子。
恰好村里有几个知青。
其中一个叫常洪民的男知青更是长得斯文白净,符合丁思宁所有的期待,于是就疯狂地迷恋上对方。
她请求身为大队长的亲爹给常洪民安排最轻省的活计,甚至还把家里好不容易给她找到的小学老师的工作也让给了他。
不但如此,她还常常偷拿家里的粮食接济常洪民。
常洪民却压根儿看不上丁思宁,但对她的物质上的帮助却拿得十分心安理得。
书中的丁思宁却还十分高兴,以为常洪民心里也是有她的。
可是,作为读者,丁思宁一眼就看出那常洪民只是原主当成得到利益的肥羊而已。
但书中的丁思宁却似乎看不明白,她一心痴迷常洪民,只要对方能对她露出一个笑,就可以开心半天。
随着时间的增长,书中的丁思宁羞涩地向父母表达了她对常洪民的感情,希望他们能成全。
起先丁家是反对的,可架不住丁思宁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还是主动跟常洪民提了两人的婚事。
常洪民大概也觉得回城无望,才勉强同意与丁思宁先处对象,婚事什么的先不谈。
虽然事情不尽如人意,但也够丁思宁高兴疯了。
只是丁思宁不知道常洪民不但一边吊着她,另一边还跟她的堂姐暧昧不清。
因为丁家的步步相逼,常洪民心里十分地不痛快,便找丁月香抱怨了一通。
丁月香为了讨好常洪民,将丁思宁骗到河边,趁她不注意,将她推下了河。
之前她已经跟村里的一个二流子说好了时间,让他去将掉到河里的丁思宁救起来,然后大张旗鼓地送她回家。
这样一来,常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