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的照片四处撒网。
不过他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很高大,女人需要仰视他。他有辆前刚从修理店拿回来的车,载我出去吃个饭兜个风不至于爆胎。他帅气,照出来的大头照片怎么看都像性工作者。他大学时画过人体,阅读过世界上最美的海岸线。他在医学院干过解剖,想研究爱因斯坦的大脑。为了让我可以拜倒在他李维斯的牛仔裤下,他开始专研GUESS的悠久历史。还有,他泡在酒吧里的样子,看起来像个高素质的良好市民,而不是猥琐色狼。
我和李轩就这么在命运的安排下认识了,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就是算命先生嘴里说的命中注定。但是我还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的,因为月老从来不眷顾像我这种已经失恋了16次的大龄少女。
他的皮肤有点白,我很担心他用多了美白护肤品。他的眼睛有点大,我很担心他用了液化。他的睫毛有点弯,不晓得是不是做了个拉长小手术。他的眼睛有点蓝,我知道他如果不是混血就一定是戴了美瞳。他的小脸很精致,我担心他是否整过容。他手上戴着卡地亚,质地看上去很有诱惑力。他的小西装有点酷,不晓得不是DIOR HOMME。我时不时打量着他,以最快的速度对他的外在形象进行检视并计算得分,发觉早已超出了我的目标值。我按住内心的狂喜,开始与他畅谈一些不痛不痒但是很深刻的话题。比如:你好。你饿吗?你吃饭了吗?你渴吗?要不要喝点什么?谢谢。再见。
认识李李的第二天,我就陷入了爱情沼泽地无法自拔了。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我们的谈话内容还很原始,但我知道,我已经深深的被他吸引住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限界永无止境,但我知道我不是在玩暧昧,我这次是真的很认真。再说了,我早就过了与男人玩哥哥妹妹奸情游戏的年龄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随时可以被电话的骚动而夺去我全部的精力,我开始疯狂的在等待他的电话。我的心开始悸动,涌现出青春少女怀春时的羞涩与不安。
但是过去了五天,这五天里,我时刻把手机带在身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