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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今天破了例。
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心情不爽,又开始打人发泄。
赶紧拦住他:「别打了!」
上前一步,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
「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在看到「嗜血冯少」那四个大字之后,明显梗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
我像平时一样撒娇,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
可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了眼,头发也凌乱。
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愣了半晌,我才想起来。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