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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八百里外有山名曰雾合山,那里是狐族南风氏的栖息地。南风狐族有个特点,避世。相传青丘山被高人下了禁制,南风血脉出不来,外人若非获得族长的承认也进不去。我盯着面前这只红瞳狐妖,这个说法显然有待商榷。
我是天地间唯一的通灵者,天赐灵眸,望进一个人的眼睛便可感知到他的种族。不论是多强的幻术,在灵眸之下,都会暴露。
比如说清岚,旁人看到是她那双剪水秋瞳黑白分明,而在我眼中她的眼眸是纯净透明的天蓝色,这便是灵族的标志。
而面前这只妖孽是红瞳,赤红为妖,暗红为魔。妖尚有人性,魔则嗜杀成瘾,人性全无。
在我回忆着旬阳子教给自己的知识时,面前的红衣妖孽已经收回短剑,饶有兴致地打量我。
我被他看得浑身发毛,没忍住便仰头瞪了那妖孽一眼。
“你这丫头,年纪不大,胆子却是不小。倒是跟你那姐姐一个脾性。”妖孽轻笑一声,继续道:“天赐灵眸?有意思。”
“不知南风族长到此地有何贵干?”这妖孽竟识得我家大姐?我按下心中疑惑,稍稍后退,盯着他红瞳中的一缕金芒缓缓问道。
无论是何种族,但凡眸中金芒熠熠,定为一族之长。
妖孽坦然一笑,正色道:“吾乃南风狐族族长,名瑾,来此寻找通灵者,为吾胞弟解难。劳烦你这女娃准备准备。”
“阁下之意,是要小可随阁下走一遭?”
“正是。”
这厮既然找到了自己必然是已经做足了准备,若自己不随他走,就冲他之前的那柄短剑,他也不是不可能用强的。
再者,他为妖,尚有一丝人性,且他作为一族之长,想必不会如其他歹妖那般欺骗加害于自己。
而且这个时候也确实需要一个地方来躲一下三日后的婚礼,这个场还是留给莫云亭去圆比较好。
最重要的是,这妖孽既然识得阿姐,眼下也并未害我性命,想来与阿姐还是有点交情的,即使不深,也不会差到哪去。
“明日此时,北城门不见不散。”我琢磨了一下,仰头如是说。
“爽快!”南风瑾眯着眼睛愉快地笑。
“如此,不送。”我报之以微笑。
虽说他有求于自己,但妖毕竟是妖,凶残嗜杀是骨子里改不掉的东西,我虽是师从旬阳子,却没有半分修为,还是尽量少跟妖有接触比较好。
南风瑾似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倨傲一笑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微微松了一口气。心下不禁埋怨起旬阳子,若是那老顽童教自己一点法术,我也不会落得如此被动的境地。
旬阳子是我和言婠的师傅。修仙界一个强横的存在。据说不管是哪座山头的妖见了他都要退避三舍。当然,那老顽童酒后的胡话我是定然不会全信的,但他的修为确实足够让绝大部分的人难以望其项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