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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一阵凉意,她转身上了楼,拿起一件白色的披风披上。以前无论是未嫁时,还是在都统府的时候,她经常穿大红色的衣服,来彰显高贵的身份。到了上海以后,她便开始穿白色、米色这样素雅的颜色,本来是为了配合自己寡妇的身份。如今穿久了,自己居然爱上了这样的装扮,简单而大方。
“当家的,秦大爷来了,说想吃您做的红烧肉。”一位大娘走过来,在女子耳边悄声提醒道。
凝汐冷眼看着二楼靠窗位置上坐着的人,漫不经心地说道:“顾大娘,还望你去告诉他,我今天不想下厨。”
“又要顶撞他,让他空手回去?”顾大娘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你去告诉他,”凝汐转过头,“想在这里吃饭,有两个选择。打杂的老郭,管账的小李,谁给他做,让他选一个。”
“这……”顾大娘苦笑着,不知该说什么。这两个人不会做饭,大家都知道。
“哦,还有第三种选择,”凝汐狡黠地笑道,“我侄女小晴,她喜欢玩过家家,用泥巴做的馒头跟真的一样,要不要让她试试?”常小晴是常升和念儿的女儿。当年,他们刚到上海,念儿便怀了孕,可把常升高兴坏了。小晴出生的第二年,念儿又生了个儿子,取名为小天。
“你真的不做?”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买卖自由,没有强买强卖,做生意的,不愿意卖了,自然也不能强求。”凝汐转过头,直视着那男人,质问道,“谁让你进来的?”
“在上海,还没有人敢挡我秦忆风的路,你是第一个。”男人坐下来,拿起茶杯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这个茶杯是我刚才用过的,”凝汐瞪着他说道,“最近受了点风寒,要是你被传染了,可别怪我。”
秦忆风没有理会,只是笑着用那个杯子又倒了杯茶,一饮而尽。放下杯子,他笑道:“也只有在你这里,才能喝到像样的茶。不知道还以为你们食客居没有好茶,天天拿茶叶沫子来应付人。”
“茶品即人品。对什么样的人,上什么样的茶,是本店的规矩。”凝汐微笑道。
秦忆风笑着,也不恼。他慢条斯理地说道:“现在不缺钱了,连本大爷的钱都敢不挣了?”
“我现在又不欠你了,”凝汐盯着他说道,“哦,不对,我一直都不欠你的。”说完,转身要离开。
“站住!”秦忆风站起来,拦在了她面前,放柔了语气说道,“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我给你请个大夫吧。”
“我自己的事情,不用你管。”凝汐没好气地说着,绕过忆风,匆匆跑开。
秦忆风看着她的背影,不禁叹了口气。随即眼里流露出一丝坚毅的目光。
回到房间,却见念儿等在了那里。如今念儿已经褪去了当年的青涩,再也不是当年的小丫头。她盘上了妇人的发髻,穿了件蓝色的旗袍,看起来成熟稳重。八年的磨练让她有了一丝高贵的气质,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