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位教授这么说过,他说宋朝的公主最可怜,唐朝的太子最可悲。从唐高宗李渊一直到此刻的李隆基,没有一个太子是顺顺当当就做了皇帝的。手段差的,总是贬了庶人了此残生,运气好一点的,则要战战兢兢、夹着尾巴做人。
天心郡主,也就是我,我们名义上的父亲就是一位太子,唐玄宗所立的第二个太子。
他叫李亨,有后人评价,说他优柔寡断、不明是非。在我看来,他是极其果断、极其分得清利害轻重的。起码对于我,他没有花太长时间就毅然决然当断则断了。
我依旧是低估了皇家冷血的程度,我还以为自己顶多就是被打入冷宫或者什么鸟不生蛋的偏远山区,永世不见天日。但是李亨,却是连一秒钟的天日也不愿意再让我见到。
隔了一天,一碗黑沉沉的汤药,由几个不阴不阳的太监端进了我住的小楼。
“郡主,请吧。”
托盘往我跟前送了送,似已等得不耐烦。
“郡主应当体念殿下仁德之心,这药劲大得很,喝下去即刻毙命,不会感觉到丝毫的痛苦。”
我那个乳娘有的就只是呼天抢地的本事,她又呼天抢地、语无伦次地哀嚎起来,“不!殿下不能这样对郡主!郡主是殿下的心头肉啊,韦妃答应过的,韦妃答应过会保住郡主的!她是太子妃呀,她不能说话不算的。我要去找韦妃,我要去找韦妃!”
白痴,典型白痴剧集里的白痴配角。总是要被那些比白痴稍微聪明一些的反角们捉住,一边骂着“贱婢”,一边架着胳膊拖出去。
为首的太监尖细着嗓子冷笑,“心头肉?此时此刻她还配么?别说是太子妃了,你就是把贵妃找来,也保不住她。”
我一向不指望别人来保住我,这世上最靠得住的就是我自己。我不想死,尽管我早已经活够了,尽管我恨透了这滑稽可笑的生命,可是我现在不想死了。曾经,那是心脏病发,我不得不死。原来,无论怎样厌倦、憎恨,如果有的选择,我依然会选择活着。
如今的处境,活着几乎是种幻想。我愿意尝试着幻想一下。感谢我的乳娘,她的呼天抢地终究是有些作用的,她为我争取了喘息的空档,消化和思考所必需的时间。
所以,当太监把乳娘弄出房间,当他们再一次殷勤地送药上前,我已经能够完全地镇定下来。我组织好了语言,镇定地作出楚楚可怜的凄切,凄切地请求:
“公公,请让我向父亲道个别吧。就算见不到面,也好歹让我在这里磕几个头,尽尽心意。”
天心之所以能成为天心,有一半是因着她具备了成为天姿国色、绝代佳人的条件。十三岁的美人胚子,十三岁的童真,如一朵粉嫩嫩的小花,那么小心翼翼地含着花苞,却未曾绽放,便要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