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他道谢,但他并没有离去,似乎在等什么。
我歪了歪头,用眼神表达:同学,还有事吗?
时越抿抿唇,最后默不作声地转身走了。
「哇擦,阿致,看来你是真不喜欢他了,你刚才的态度好冷淡。」
脸不红心不跳的,完全不像是看到crush该有的反应。
「什么冷淡,」我忍不住反驳,「我刚刚明明很有礼貌在道谢。」
安安:「……」
这特么是重点吗?
我把饭卡收好,右手捂了捂左心房,感受着手心那快于寻常的心脏跳动。
怎么可能真的做到毫无反应呢。
那是我年少就喜欢的人,又是我相伴了一辈子的人。
即便回到了二十岁,可对我而言,我们只是分开了两个月而已。
但我毕竟已经活了七十多年,又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哪还能给一个二十岁
的小姑娘看出我的真实情绪。
以前如果不是我刻意经过时越常去的地方,除了公共课,基本上我是见不到他的。
但现在没了那个心思,我反而好像更容易碰到他。
早上我照常来到风雨操场,橡胶跑道上已经有几个学生在晨跑了,我把手上拎着的保
温杯放在老地方,却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崭新的保温杯。
真稀奇。
老实说,要不是我三十岁之后养成了带保温杯喝热水的习惯,二十岁这么青春的年
纪,陪伴我的应该是奶茶而不是枸杞茶。
胡思乱想了一小会,我戴上蓝牙耳机开始了今天的晨跑。
才刚上跑道跑了没一圈,身边就闪过一道白色身影。
我定睛一看,这背影……不就是时越吗?
大学时候的我不知道盯着他的背影看过多少回,自然是不会认错的。
但是他怎么会来跑步啊?
虽然时越也有晨跑的习惯,但事实上这个习惯是婚后我们一起养成的。
婚后不久我爸妈曾在我们的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天天抓着我俩早起去跑步锻炼身体。
一开始有点吃不消,后来反而同时爱上了跑步的感觉,所以等爸妈走后我们也还是坚
持去晨跑。
当然他会嫌弃我墨迹,跑得慢,我会嫌弃他身材不够看。
一直到年纪大了跑不动了,才双双放弃了跑步,改成散步,一前一后,拉开两米距
离。
而现在,估计是他睡不着了一时兴起吧。
我也没想太多,继续跑自己的。
等跑完6圈了我才微喘着气离开跑道缓步走到我放保温杯的地方,打开盖子等呼吸平稳
了再喝。
另一个保温杯的主人也回来了。
我的视线从杯身那白皙修长的手指一直移到正脸上。
我:「……」
我打量着他,他也打量着我,互相默不作声。
我感觉自己嘴角微微抽搐了。
时越是魔怔了吗?他的宠妃冰美式呢???咋也提前变成保温杯了???
记得我三十多岁开始注重养生时,他还呵了一声以示嘲笑。
独家小说《发现自己重回到20岁》是侠名最新写的一本重生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时越阿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救命......”莫城扯着嗓子喊道。不知是否是这棺材质量和封闭太好,传出去的声音没有想像中的大,不过这一声让离得近的人都听见了。抡锤的两人停下,对视一眼,再看看棺材瞬间只觉得一股寒气自脚底上涌,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