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宫门打开,我用尽最后的力气从里面爬出来,手脚关节都沾满了沙石。
我已经在地牢里待了一年。
整整一年,我唯一能窥见的只有高墙上那扇小窗户透出来的光。
红润粉嫩的皮肤变得苍白干枯,如今蓬头垢面的模样恐怕无人敢认我是曾经名动天下的安乐公主,先皇的掌上明珠。
我跟自己约定,守孝三年之期一到,我就要随他们去了。
可是我真的撑不下去了。
狱卒掀翻我的指甲,倒上盐水,又用鞭子反复抽裂我的伤口。
我哭着求饶,可哭得越大声,鞭子抽得越用力。
“再怎么人上人的金贵公主,现在不也只配当阶下囚!”他们在一旁发出狞笑。
我痛得整日整夜睡不着觉,头发大把大把的掉。
小窗子的光影变化成了我记录日子的唯一方式。
他们给我换上新衣裳时,我就知道岑烈要来了。
他总是夹着炭火把新布料烤穿,无数次地在我大腿内侧留下同样的烙印。
他语气阴森,低哑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
“沈知秋,这抵不了她的命,也抵不了我失去她的万分之一疼。”
我自小就很怕疼。
寒冬腊月的时节,风刮在脸上像划过冰锥,而我皮肤娇贵,冷风一吹就要生冻疮。
这冻疮一长,我拿笔写字都得疼得吱哇乱叫。
因此我屋里的炭火总是最旺的。
岑烈给我当伴读的第一个冬天,我指着炭火盆得意洋洋地和他说,“给我当伴读可好啦,下雪了也不怕冷!”
可他盯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出了神,“我娘从没烧过这么多煤炭。”
眼里是年幼的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傻乎乎地说,“那可以让你娘多烧点呀,这才够暖和。”
那时候的我哪能想到,这一句,让他记恨了这么多年。
既然逃不出去,也忍不下酷刑,我便只能自寻方法解脱,好早点合家团聚。
我开始绝食,一心求死,甚至后悔当初没找暗卫学习如何咬舌自尽。
滴水未进的第三天,岑烈来到我面前。
骨节修长的手掐起我的下巴,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已经开始涣散的眼神。
“想死吗?那我就偏要你活下去。”
他把我甩到地上,说现在离开皇宫的通道全部为我打开了,只要我能爬出去,爱去哪去哪。
我信了,不是信他对我心软,而是信他永远不想让我如愿。
书上常言,穷徒莫追,实在有理。
我爆发出的生命力甚至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真的活着爬出了身后这座我曾经的桃花源,现在的牢笼地狱。
膝盖和手掌都磨出了血,我掩面而泣。
但已经分不清是激动,还是哀伤。
一位路过的好心农户收留了我。
我得以洗净灰尘扑扑的脸,大口大口地吞下两个大白馒头。
大爷家里还有一个跛脚的儿子,我唤他柳大哥。
柳大哥把自制的草药敷在我已经血肉模糊的膝盖上,说,“你这要是不处理好,免不了成为像我一样的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