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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顾楼月在京城名声鹊起,一时间成为京城家喻户晓的名伶,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他这一红,便被人盯上了。
当时的北寒王世子可是京中有名的纨绔子弟,岁数不大,吃酒耍混的事儿样样都没少干,当时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不对劲,竟然看上他了。
顾楼月当时也不想理这人,以为他是小孩子心性,过段时日就没了,谁知这混账玩意还缠着他不放了,送礼和拜帖更是接二连三的上门,不过他都没回应就是了。
后来,他们二人便各看各的不顺眼,最后竟成了一对死对头!
再然后便是北寒灭族,顾楼月由于跟谢阳过于‘密切’,锦衣卫上门来了好几趟,所以他便在事情闹大之前,带着醉生楼的男女老少来到了边塞。
也幸亏他这些积攒了不少钱,要不然连路费都拿不出来。
…*…*…
“班主,到了。”
兜兜转转饶了大半个边塞城,顾楼月还没下马车,便能闻到一股腐烂的味道,而且不出他的所料,他们人还没有进去,便有人抬着一袭裹着草席,还招着苍蝇的尸体从里面跑出来,嘴上还说着晦气一类的词。
领头的是位身姿傲慢的女子,她用手绢捂住了口鼻,一脸嫌弃地看着被抬走的那人,忽然瞧见了顾楼月,便扭着腰朝二人走了过来。
不等顾楼月开口,她便说道:“我叫红袖,是这里的一名生意人,刚才让二位见笑,我瞧着你们不像是边塞的,从京城来的吗?”
小桃仙:“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哈哈,二位衣着不凡,锦绣也是边塞没见过的样式,除了京城,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地方能有这般货色,怎么样二位,若我说中了,不妨赏个脸,看一看我家的货?”
红袖似乎很是熟悉生意场上的那套,话语之间,还不忘自我推销一番。
顾楼月也稍许点头,“红袖小姐说的确实不错,既然相逢即是缘,那便请带我们看看吧。”
“哈哈,请。”
红袖很是客气,二话不说便带着顾楼月和小桃仙二人逛了起来。
人市很大,此时人不多,但是那味道却一点也不少。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边塞的流放人士,边塞远离京城,又是三不管地带,经常有官兵将流放的犯人卖到人牙子手上,若是命好,或许能被官家老爷挑走,若命不好,下场就是一个死字。
“这最外层啊,都是弱不禁风的人,顾公子若是想挑些劳动力,还得往里面走才行。”红袖边走边说,语气里还带着些傲慢与藐视。
“红袖老板,我倒是有个问题。”
“您说。”
“不知您这儿有没有来自北寒的?”
话音刚落,红袖神色一愣,“顾公子为何想要知道这些?”
“这不是因为……”
“班主!”
小桃仙突然跑过来的,有些害怕的抓住顾楼月的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