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我们也不禁动容,也真是可惜了,这么帅的男人死的这么早,看家里条件应该也不错,天妒英才啊,我的同学琳琳也偷偷抹着眼泪。
大体的妈妈知道这次主要是我负责之后,给我用宣纸包了一个红包,里面厚厚的一摞,我一直推拒,可是她吃了秤砣铁了心的必须让我拿着。
还告诉我不要怕学校和公司知道,她会跟我们学校和公司解释,说我是行善积德,该拿这钱。
我也不是太正经的人,那个时候碰巧也要到情人节了,本来我这专业这职业我男朋友也不喜欢,正好看看这次的事情能不能让他有所改观。
所以也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大体的妈妈交给我一个祖传的手镯,让我在大体的追悼会上给放进冰棺里的。这种要求基本上很多家庭都会有,虽说现在是现代社会了,但是还是有很多家里条件不错的,都会给大体准备陪葬品。
像农村,基本上就是纸扎的大马,佣人,老婆,麻将之类的,哦对了,还有的地方用纸扎的佣人一定要把脚给剪了,目的是到了下面不会跑。
呵呵,真是封建啊。
那天拿过大体妈妈交给我的翡翠手镯之后,因为天太晚了,看门大爷也下班了,我只能安顿好大体之后,把翡翠手镯给带走,等第二天再带回来。
翡翠太脆了,大体家属没有给包装盒,没法放到包包里,我只能跟大体的妈妈商量,看看能不能让她带回去,可是她非不愿意,就说了一句,“小丫头,我看你蛮好的,帮帮阿姨好不好。”
说时迟那时快,拿着手镯就给我戴在手腕上了,当时怎么褪也褪不下来,那位阿姨还说,“合适,合适。”
一切以上帝为重,顾客即是上帝。
那天晚上约了男朋友郝佳明吃饭,吃完那顿饭,把他送回家,然后我们的感情就不了了之了。分手都安静的不可思议,出轨,渣男,小三现任面对面,嘭嘭嘭!
期间还有个小插曲,那么厚的一个红包啊,全被他给吃完了。也不能说是全被吃完了,因为他喝多了,打碎了人家一瓶酒,还赔了人家一瓶酒。
邪门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他把酒瓶打碎了,我和服务员一起一片一片的把碎玻璃给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再捡到最后一片的时候,手掌被划了一道口子,鲜血顺着手腕滴到了翡翠手镯上,匆匆把邋遢的场面整理差不多之后,我才能扶着郝佳明上了出租车。
当时我在后座上让郝佳明的头靠着我的肩膀,透着马路上的灯光,检查自己手掌上的上,血迹不见了,翡翠手镯上也没有血迹,就连伤口也是浅浅的一道了。
我把他送回了他的出租房里,浴室里有女人,正在用他的剃须刀刮她那的毛。
我,溃不成军。
撂下一句,“他喝多了。”就落荒而逃。
小三,vs,正宫。正宫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