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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说,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在这个据说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这点自知之明,林禾还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这个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说,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还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没资格没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个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也是个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个儿子回来,面前这个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个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这个小媳妇,明显就是还没生养过的,不可能是三个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里,接了两个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里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还不如说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个由头分家,还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们回来啦。”
一个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回来了,小的那个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还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里嘀咕着,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还混了个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这样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解甲归田了。
再往上,本应该是浓眉大眼的英俊脸庞,却从眉尾到下巴,一条手指宽的乌黑伤疤,十分狰狞可怖,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
当时也就是因为这道疤,加上他还温柔的抱着个奶娃娃,感觉十分违和,又好像很理所当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几眼。
主人公叫林禾,李长辉的小说叫《穿越农家:种田发家养崽崽》,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依丽萍创作的言情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其实整个大都朝都差不多,毕竟长达十年的征战,消耗的人力,不知凡几。乡安村只是一个穷乡僻岭的小山村,这样的小村子,在大都朝很多很多。没什么特别的。林禾心想。让李瑜带着自己挖野菜,主要也是避免去了别人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