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让家里人汇钱,自己连银行卡都没有。让他们来近江接自己,丢人不说,远水不解近渴,还不如直接找车站的民警叔叔呢。
卢振宇突然想起来,干代驾的时候有个伙计借过自己二百块钱,那家伙天天晚上都在通一家夜店门口揽活儿。那家夜店倒是离火车站不远,也就是两站路。
卢振宇决定步行过去,找那家伙要钱。求人不如求己,他可不想再找警察叔叔,再被当做盲流送回去了。
忍着腹中饥饿,卢振宇穿过了几个街区,来到了欲望之街。这会儿大概有十来点钟,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酒吧一条街上灯红酒绿,各种豪车、美女穿梭而过。
要在平时,卢振宇肯定要借机大饱眼福,但现在,他除了想吃饭,对啥都没兴趣。
他现在穿的跟个叫花子差不多,就像流浪狗一样,夹着尾巴在酒吧夜店之间的背街小巷中一路小跑,既要躲避保安的驱赶,又要躲避护地盘的丐帮驱赶,心中屈辱至极,眼泪狂飙,脑补着将来飞黄腾达之后,一定要来此“碾压”一番……
好容易来到了那家夜店后面。卢振宇从旁边的巷子往外探头看,那家伙不在门口。看来是接到活儿给人代驾去了。在这里等一会儿就是。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卢振宇没有手机,也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了。但凭经验,至少十一点了。这时候欲望之街的夜生活才达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烂醉如泥的出来了,有的扶着墙就吐,还有的年轻女孩被旁边男的扶上车。门口几个代驾也开始上生意了,不断地接活儿开车走。
卢振宇饥肠辘辘,正焦急那小子怎么还不回来呢,就看见一个猥琐男架着一个妙龄少女,朝自己这边走来。
那猥琐男半秃脑壳,尖嘴猴腮,看样子有四五十岁了,却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紧身牛仔裤,口袋露着半截酒瓶子,脚蹬高帮马丁靴,戴着手串,夹着手包,叼着烟卷,瞪着酒色过度的红眼睛——一看就是那种混的不怎么样的老社会人。
他贼眉鼠眼的,左顾右盼,一边在少女身上乱摸——不对,是翻口袋,把少女身上的口袋都掏了一遍,然后又把手伸进女孩的包内乱翻。
那少女明显被下药了,几乎是人事不省,只是被老混混架着,跌跌撞撞地跟着走。她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袭纯白的衬衫、长裙,斜挎着个帆布包。乌黑的长发扎成两只蓬松小辫拖在肩上,脸上架着黑框眼镜。虽然双目紧闭、面色惨白,但仍然难掩姣好的容颜。
卢振宇躲在小巷口的阴影里,冷眼看着这一幕。要是在几天前,他肯定正义感爆棚,没准就出手救人了。就算不出手,也得想办法报警。
但是现在,他已经不为所动了。在欲望之街,这种“捡尸”随处可见,而且卢振宇已经尝透了多管闲事带来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