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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惊了,那猪头都被屠刀砍去一半,却依旧左奔右突,眼看就要撞向董小姐花轿,轿夫四散而逃,留下花轿孤零零歪在地上。
朱云手中绣春刀噌的出鞘,寒光迸射。
“去救董小姐,怪猪交给我俩!”
欧阳陈正飞身而起,抵挡疯猪。
“好兄弟!”
朱云一个飞跃,落在轿前,刚掀开布帘就被一双纤细的玉手紧紧抱住。
“借我个东西。”
“什......什么?”
“火,***。”
“可是我已与刘家小姐定有婚约......”
董若兰魅惑一笑:
“你的心声我听到了,你喜欢我。”
朱云怔住,没想到自己被反向听了心声。
董小姐温润的脸贴在朱云耳畔,双手顺势搭在朱云腰间。
朱云的心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男人的本性促使他紧紧抱住眼前的窈窕淑女,董小姐也异常主动。
两人的呼吸声逐渐急促。
朱云很快筋疲力竭,软着身子从轿中滚出,抬头看时,陈正正在被疯猪追赶。
绣春刀虽利,却无论如何也捅不死区区一头肥猪。
“用火。”
三人一齐奔向酒摊,早酒入口,借着从烧饼炉子里拿出的火种,三团烈焰交相辉映,将猪活生生烤熟,发出诱人的香味。
朱云惊魂未定,再看花轿,董小姐已然不知所踪。
此时,欧阳凡突然呕出一地蛆虫:
“肉里有蛊。”
望着满地的蛆虫,朱云顿感不妙,这虫生命居然如此顽强,要是让百姓们吃了......不行,定要追查。
王家肉铺的猪肉并非自产,而是买自北京西直门外的陈家庄养猪场。
三人出西直门,在当地差役的带领下走进陈家庄,这里两年前已经让从喜峰口入关零元购的后金军洗劫,庄内空无一人,只有猪叫声此起彼伏。
巨大的养猪场棚内。
“陈掌柜,这是锦衣卫,您可得......”
差役冲着一名身材魁梧、正在喂猪的壮汉恭敬道。
“知道了知道了,有屁就放。”
壮汉回头看了看朱云三人,又接着喂猪去了。
朱云夺过壮汉手中的猪食,里面有胡萝卜、烂白菜,还有一种白色的粉末。
“这是什么?!”
朱云质问壮汉,等来的却是高冷:
“爷懒得搭理你。”
面对壮汉的冷淡,朱云的回应是更加冰冷的绣春刀。
刀架在脖子上,壮汉老实了:
“得得得,您是爷!”
壮汉交代,这猪场是东厂的产业,猪场里的饲料全是东厂魏忠贤亲信崔呈秀亲自调拨,自从猪吃了新食,长势异常凶猛,一个月就可出栏。
“一个月?”
三人面面相觑,一个月,韭菜都没这么快的。
朱云掏出从葡萄牙人手里换来的放大镜,观察发现猪食里全是蠕动的细小肉虫。
“草虫?”
朱云脑袋一嗡,传说草虫来自阴阳相交的蓬莱岛,能附在人身上,虫活人死,蛆虫会占据人的躯壳,人也就变成了走肉。
主角叫朱云董若兰的小说是《大明:捡个末世,还个盛世》,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岭雨雪所编写的特工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朱云噌的坐了起来,眼前这人正是失踪已久的四大神捕之一——王知行。“好久不见,小猪。”两人攀谈起来,王知行长叹一声,原来他当年追查飞鱼案,跌落绝情山谷,摔断手筋脚筋,后来被绝情毒师治好并传授研毒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