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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复古风的黑银绣花长外套微微敞开,里头是黑丝的衬衫。微微敞开的领口处,狼牙的金色链坠在锁骨处轻轻晃动,头发在鼓风机的吹拂下肆意地飞扬。
扮演猎人的彻也,穿的则是仿中古世纪的剑士装。
看上去很粗犷的软皮甲与棕色衬衣衬裤没有任何饰品,只有组合弓与宝剑是他的配件。明明很简单的打扮,却硬生生地显露出了彻也内在的气质。
彻也本来就是光芒万丈、强悍有力的人,还需要什么东西来证明他的帅气吗?不需要了!
当他们朝我走来时,我的心不听话地乱蹦着。
头发里编织着银灰色长发绺,将浩幸古典的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头看似凌乱的短发,没有修饰,却在水银灯下闪耀金光,彻也就像阿波罗之子,矫健俊丽。
我的哥哥们……你们是世界上一等一的男子!我的心里正默默地这样想着时,身后传来了工作人员不算小声的议论。
“真是厉害啊,我们公司那几个招牌男模竟然被比下去了。”
“何止是比下去了呀?他们的气质真是惊人的好,现役的男模们跟他们一比,立刻变得俗气无比了。”
“待会儿摄影师来了肯定会很高兴的,难得有这么优秀的新人让他拍啊。阿莫的眼光真是太好了……”
“可是,他们的妹妹就逊色很多啊,完全看不出是兄妹呢。这就是DNA的神奇之处吗?”
“没办法,人家硬要拉着妹妹才肯拍呢!真是伤脑筋啊,这个女孩也不是不可爱,可就是从头到脚都透露出一股平凡的气息,造型的时候我可头疼了。她怎么化妆都没有那种女明星的光彩啊!比起任婷婷来差远了呢。”
“嘘,小声点吧,免得待会儿拍照的时候她哭鼻子就完蛋了。怎么拿她跟任婷婷比?那是能比的吗?你这不是拿蒂凡尼的珠宝跟批发市场的项链比较吗?”
“啪!”我的头脑里仿佛有一根弦断裂了。
批发市场,又是批发市场!我说你们是有多喜欢批发市场啊?批发市场里的都是物美价廉的生活必备品好吗,你们这么瞧不起批发市场,迟早有一天会因为它而哭泣的!
我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要在意。我不是早就习惯了吗?既然已经习惯了,就没必要伤心或难过了不是吗?
可是当我走过通道的照片墙时,任婷婷那张放大到几乎占满整个墙面的照片,还是让我颓然接受了现实。
一开始定妆成小红帽的那种沾沾自喜已经完全不见了。跟照片里那精灵一般完美至极的女孩一比,我真的就是既乡土又平凡的“批发市场女孩”。
讨厌,我突然不想拍了。
彻也他们是钻石,只要稍稍打磨就会绽放出完美无瑕的极致光彩;我却是河边的鹅卵石,最多被好奇的小孩子捡起来,拿回家里放在窗台上,之后,就跟普通石头一样被随手丢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