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自我入宫的第一日起,叶菱汐便让我以「奴婢」自称。
她说我不过是个下贱胚子,能代她和亲,我该感恩戴德才是。
和亲事宜会在三个月后举行,这三个月里,我除了与教习嬷嬷学习如何做一个公主,剩下的时间便候在叶菱汐身边做她的婢女。
叶菱汐看不惯我这张与她几乎一般无二的面孔,却又碍于替嫁之事无法将我毁容,便就想着法地折辱我。
她会让我一人冲洗她的恭桶。
让我吃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
命我在她面前永远只能跪着不能站着。
我没有一丝怨言,日日跟在她身边做她的一条狗。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了解并模仿她的一切,然后取代她,成为北粤真正的三公主!
和亲?才不是我的目的!
6
叶菱汐爱美,可她生来皮肤偏黑,每日出门都要涂上厚厚的脂粉。
今日婢女上妆时不小心弄破了她额间的痘。
叶菱汐吃痛,一巴掌甩在了婢女的脸上:「废物!这点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她看着铜镜中那颗渗血的痘痘,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
手边的瓷瓶被她摔在地上,碎裂的瓷片被她拿起狠狠划破婢女娇嫩的脸颊。
直到看到那落了一地的鲜血,叶菱汐似乎才解气了许多。
婢女捂着脸,便是被生生毁了容,也不敢出声。
此刻,我却主动上前将早已准备在身边的药膏抹上了叶菱汐的脸颊。
冰凉的触感让叶菱汐眯起了双眼,她看着已经不再流血的痘痘,语气总算放缓了几分:「你涂的这是什么东西?」
我低头道:「回公主,这是奴婢偶然寻得的民间偏方,有止血美白之功效,日日涂抹便能肤如凝脂,面若桃花。」
叶菱汐十分高兴,命我日日伺候她上妆沐浴。
可是啊,她不知道,我这膏,其实并不是止血美白的药膏,而是能让人病入膏肓的毒膏。
它最大的作用,就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消除胎记。
而叶菱汐的脖颈上,正有一颗心形胎记。
7
叶菱汐爱狗如命,她有一条名叫汤团的狗,日日都要抱在身边。
汤团是一条狼狗,性子并不温顺。
上一世,便是它将我母亲的手臂生生扯碎。
母亲被抬回家时,衣襟上布满了鲜血,两条袖子软弱无力地耷拉着,依稀可见那森森白骨和血肉碎渣。
母亲甚至没有等到满门抄斩的圣旨。
她是被生生疼死过去的。
8
从小我就不能靠近狗,一靠近就会全身不适。
自入灵汐宫,我身上的疹子就没有断过。
叶菱汐明知如此,却仍旧要求我日日牵着汤团出去散步。
汤团认主,并不服我。
我力气小,拉不住它,只能被它拖着,跟着它的脚步四处溜达。
不曾想却误入了皇后的寝宫。
9
殷皇后正在让太医请脉。
她身居高位多年,却迟迟未能有孕,如今宫中上下流言四起,若还怀不上,怕是她的后位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