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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是当年陪我分享一切的学长,我对他顿时有了一股亲切感。
但,我还是放不开。
我们交往了一个月,小手手还没拉过。
我咨询身经百战的闺蜜:“宝,你觉得男女之间交往一个月,小手都还没拉过,算不算正常?”
“如果是你,那算正常。”
我:“……”
“妹妹,你太纯情了,还有武力值,哪个男生敢随便拉你的爪子,不分分钟给你过肩摔在地上。”
我有那么可怕吗?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见义勇为,将一个小偷过肩摔在地上。
自此之后,闺蜜送我一个“女汉子”的光荣称号。
所以,陆染是怕我吗?
下一次约会的时候,我支支吾吾。
陆染看到前面的棉花糖摊子,笑了笑,说了句等下。
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棉花糖。
“吃吧。”
我抓着棉花糖,舔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睛:“陆染,你怎么知道我想吃棉花糖,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蛔虫不蛔虫我不知道,但你曾经告诉我过,想吃遍天下所有棉花糖。”
我:“……”
吃完棉花糖,我手上沾上了糖渣,黏黏腻腻,十分不舒服。
陆染抽了纸巾,抓起我的手,细细地替我擦拭。
我看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漂亮。
五指修长,皮肤白皙,骨节分明,我不由盯到发呆。
说真的,挺想牵一牵的。
陆染替我擦完手之后,十分正人君子地放开我的手,摸了摸我的脑袋:“走吧,电影快开场了。”
我哦了一声,看着他垂在身侧的手,咬了咬牙,一鼓作气签了上去。
他怔愣住。
我死猪不怕开水烫:“怎么,不能牵吗?”
他从怔愣到微笑,随后反手紧紧握住我:“当然可以,女朋友。”
以前我觉得,男女谈恋爱有什么有趣,不就是拉拉小手啵啵小嘴……但亲身经历之后,我觉得,太它喵美好了。
我爱极了这种触电一般的感觉。
看完电影,陆染送我回家,到了家门口,他替我拢了拢围巾:“下周见。”
“嗯。”
他叹息一声,看了我一眼:“怎么办,突然不想去出差了。”
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脸红。
然后嘴瓢留下一句:“没事的,男人要以事业为重。”
他点点头:“是,要好好工作,才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
我是哼着歌回家的。
老妈这个大八卦,老早守在客厅,见我红光满面,眨眨眼:“怎么样,全垒打了吗?”
“妈,请你克制一点。”
“克制什么啊,年轻人就要勇敢一点,别整天磨磨唧唧,一个月了手都还没牵。”
“牵了。”我不服。
“哦?”我妈笑得和狐狸一样,“那下一步差不多可以全垒打了吧?”
天啊!
我妈脑子里整天在想什么啊。
“我可提醒你一句哦,这么好的男人就跟绝迹的恐龙一样,你得把握住,争取生米煮成熟饭,万一他跑了,我哭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