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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洗手间,我刚想进包厢,就听到林陌兄弟问他:
“你什么时候跟嫂子求婚呀,她这么好,你不赶紧抓住,到时跑了怎么办?”
他懒懒靠在椅背上,一双桃花眼微眯,勾起的嘴角带出一丝漫不经心。
“不结婚,她也不会提分手。”
我自嘲般扯了扯嘴角。
恋爱七年,我总是付出更多的一方。
他公司刚起步,每日忙得焦头烂额。
我便深夜通宵写方案,天大亮就去拉客户。很长一段时间,我的黑眼圈都没下来过。
他经常忙得忘记吃饭。我就给他做好一日三餐,送到他嘴边,甚至自己那份也没顾得上。
他的胃倒是被我养得好,我三天两头就要跑医院一趟。
他一句话说自己想吃城南的一家蛋挞店。我随手披了件外套,驱车三十公里给他买来,捧回来时蛋挞还是热的。
我以为我做这么多会感动到他,没想到,到头来他只会变得更加有恃无恐。
就连旁人也认为,理应给予我的付出相应的回报。
他却觉得,我不配。
似乎以为施舍的那一点点爱,就足够支撑我下一个七年。
我轻轻推开了门,屋里的人都瞪大双眼,看着我,怕我听到刚刚的话会生气。
小说主人公是林陌白冉的书名叫《七年舔狗离开,他疯了》,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所编写的军婚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不过连他都知道这药没用,那个奇怪的掌门居然还一本正经地让他天天吃?齐众星轻嗤。他上辈子很少用药,偶尔一用,也都是虎狼之药,从没吃过这东西。尽管如此,他还是从瓷瓶里倒出一粒,含进口中。好甜,真的好甜。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