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我想了想,抬头问他:「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北京上大学的约定吗?」
他笑了笑:「当然了。」
我不放心地看着他,心里隐隐地有一些不好的预感。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好了,别想那么多了,你肯定没问题的,我又给你整理了一些复习笔记,待会儿给你送去。」
我没问题,那你呢?
我还没问出口,就感觉到意识逐渐模糊。
我看着校园里站着的裴行之,穿着蓝白相间的棒球校服,笑着看着我,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11
我从咖啡馆里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天已经黑了,我身上披了一条毯子。
意识到是服务员小姑娘给我的,我向她道了一声谢。
「小姐,外面天已经黑了,不介意的话,可以在这里住下。」
「行,谢谢了。」
我车技本来就不好,夜晚开车恐怕更糟糕,况且现在我根本不想回江城。
跟着她上楼的时候,我无意问她:「那位姓裴的客人写了好多心愿便利贴啊,你对他还有印象吗?」
「裴行之吗?他是我表哥,也是这家咖啡馆的老板。」
说话期间,女孩带我来到了楼上的一个房间,打开了卧室灯:「这就是他之前的房间,我每天都打扫,你若不嫌弃的话,就在这里住下吧。」
我一下子怔住了:「那他现在人在哪儿?」
「他不在了。」女孩声音很轻。
「他不在了是……」我心里有个不愿去想的猜测。
「他十年前就死了,在 2012 年被一个喝醉的男人用刀捅死了。」
我的双腿一下子像被灌了铅一样,像呆子一样看着屋里的陈设,墙上还贴着周杰伦的海报,桌子上是厚厚的复习资料,地上放了一只篮球。
这是小裴同学的房间。
我静静地走到书桌面前,上面摊开了一本厚厚的书。
我看了眼封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心里有个念头呼之欲出,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被翻开的那一页。
上面有几行字被人用红笔画了出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ӱȥ
我终于明白了小裴同学说他不能遵守约定是什么意思了。
原来我爸当年根本不是过失杀人,从裴行之下定决心的那一刻起,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所以他创造了偶遇,成功地激怒我爸,并让我爸杀死了他,从而以牺牲自己的方式,把我从泥沼中解救了出来……
裴行之,你怎么这么傻呢?
回过神来,我早已是泪流满面,我顾不上身边女孩诧异的目光,发疯一般地跑下楼,去撕下墙上的最后一张便利贴——
那张写着「夏橘,再见」的便利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