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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我有点吃惊
“也啥好吃惊哒~我天天被你念薯片可烦躁啦。还你换你。”倾云装作不在意地口吻地说道,可是眼神中还是难言期待。
“哎,小哥,这里这里,那个老了一岁的女士。倾云伸手招呼了下后,又补充道,“反正我这也算入股薯片钱了,以后你可以没有机会赶我走了。”
我听后忍不住笑了,我还真第一次听人把买薯片说成入股这么严肃的事情。本来还想计较他那“老了一岁”的形容词,但此刻却觉得更多是感动。
接过那个蛋糕与薯片,小心地放在桌子上。薯片是花花绿绿一大包,差不多味道都齐全了。
而蛋糕的盒子是简洁的素白色,但仍然在盒子的角落发现了一个小字,“零”。这是现在本市最低调却令让所有甜品爱好者疯狂的存在。
首先值得一提的便是这间店,他坐落在一条老街的尽头,招牌则是纯白为底,上面苍穹有力地写着一个“零”。推开店面,你会意外发现这是个别有洞天的存在,与店外的老街风格完全不同的冷色调风格。
当然仅仅是店面的风格还不是让他成为全市最难求的一块蛋糕。关键是蛋糕的味道真的好吃的能飞起。
可是,零这家店只有2个人,一个老板,一个收银员。传说这个老板是在国外学习甜品多年,并且所有的蛋糕都是老板亲手制作,所以每天仅限200份。
而若是想预定生日蛋糕,那更是提前1个月以上,而且还要是老板心情好的时候。
可现在,这个甜品爱好者奉为神一般的蛋糕,就这样放在自己的面前。我也终于能品尝到了,简直心中就忍不住雀跃起来。
“你……什么时候定的。”我此刻是真的感动到了。
“哦,刚才给阿零打了个电话,他说爽哥现在有空,就拜托他加急做了。”倾云语气觉得并没有多困难的样子,“哦,对了,说不定我喝醉那次你也见过他们。”
“你是说……那天送你回来的人中,居然有传说中那一块蛋糕难求的大神。”此刻我的眼睛瞬间星星眼,同时努力回忆那天几个汉子里头那个最像是那位低调大神。
“什么大神。”倾云撇了撇嘴,“就是个闷蛋。你快吃,吃好了我们拆蛋糕给你过生日。”
一想到马上能吃好吃的蛋糕,我的胃口也有了些,也立即加入了食肉行列。
“喂喂,你给我留点。我还没吃饱呢。”
接着就是一顿厮杀抢肉环节。
等大家都酒足饭饱后,倾云就催促我开蛋糕了。
“回家不行吗。”说实话,要知道会吃零的蛋糕,我提前选择家西餐厅。而不是飘着肉香与碳味的烤肉店,实在太没情调啦!
“哦,餐后甜点不是就在这时嘛。”倾云表示不太理解,“…不过你是寿星,听你的。”
于是我愉快地抱着蛋糕赶着回家,而倾云则拎着薯片殿后。
倾云一路上听我说完“零”神一般传说后忍不住说道,“你们是没吃过最早他的练习作。说实话,我承认现在很好吃,但是一想到做了他多年的小白鼠,心里就忍不住不爽啦。”
“哇,原来你和大神还是朋友,好羡慕 。”我真心的。
“恩,很多年了。看他那么闷,我怕他没朋友,勉强和他好啦。”倾云虽然这么说着,但是嘴角却带着笑,口是心非就是形容这个模样吧。
后来,倾云和我在家里客厅把蛋糕摆开,我也终于看清蛋糕上的字。
“祝笑笑,生日快乐。”
祝福语还是很中规中矩,我满以为会又会写老一岁之类的吐槽话。
“笑笑,你先想愿望。”倾云边细心地插着蛋糕,边催促我。
愿望么?我闭上眼认真想了想。
19岁的我,愿望是和浅森永远在一起。
20-22岁的我,希望我可以忘却往事,如正常人一样重新爱上别人。
23岁的我,我却迷惘了。不得否认,浅森的存在让我心乱了,可理智告诉我,都过去了,是不能回头的。那我的愿望究竟是什么?
“算了。“我睁开眼睛,“我没啥愿望。要不吃蛋糕吧。”
“那可以把这个愿望送给吗?”倾云突然认真地问道,我想了想后答应了。
“我希望笑笑可以快乐,可以吗?”
我有点惊讶地望着倾云,因为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表现过悲伤。原来他却比想象中更懂我。
我盯着倾云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打哈哈地说道“你说啥呢,你看我每天开心的要飞天了。”
“对哦,你看猪都在天上飞呢~”倾云果然也是正经不过三秒。 “快吹蜡烛快吹蜡烛,都要烧到蛋糕啦!”
气氛很快又热了起来,仿佛刚才的悲伤对话只是幻觉。倾云和我又插科打诨地吃着蛋糕吐槽了几集国产电视剧后,开森的回他自己窝了。
而一切结束后,我则静静坐在沙发中,努力想留着刚才的快乐,让自己不再悲伤了。
可此时,手机来了短信。
打开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笑笑,生日快乐。生日蛋糕记得吃。浅森。”
心情再次掉落谷底,我立即就删掉了短信,并且直接关机。一堆事涌上心头,顿时令我困乏,索性躺下即睡。
待我醒来时,屋外早已天黑,可心烦意乱的情绪反而更加严重了。
于是翻出了珍藏多年的旧CD,放入CD机。
覆天的唯一一张专辑,天翻地覆。
“万籁俱寂之时,
我却无法无眠。
因为思念,
它不由我控制,
侵蚀了我的内心。
……
我明白
遇见你之时
我的天与地早已颠覆
只愿如青草一般呼吸
这样便能把我的爱慕通过风传递给你。”
CD毕竟有点古旧,因此音质不甚完美。但我仍然固执地选择这种方式来聆听他的声音,而那些许时间带来的瑕疵也更好地给予我平静。
时光或许也正是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它匆匆从我生命中流逝。
覆天当年出这盘专辑时,正值16岁,因此他的声音中带着些许稚嫩与张狂。但他唱着这暗恋为主的歌,却丝毫感受不到悲伤。
毫不掩饰地自己的暗恋行为感动自豪与骄傲态度,正是当年的我的心态。尽管前尘往事伤的我体无完肤,但覆天的声音却仍然令我喜爱。
细想起来,那时17岁的我,特别好奇这位优秀的歌手的真容,因此经常购买很多的音乐杂志。那时候的杂志虽然总是有着他的各种获奖报道,却没有一张出现他的照片。
因此这个狂妄的16岁少年,竟然缺席了每一场颁奖礼。究竟是何等的狂傲才能做出这样子的举动?
于是极端的媒体们把他视为目中无人的毛头小子,也不过是乐坛的昙花一现。理智派则中肯评价了他的音乐才华后,也对他这样子举动以及音乐之路发展有所担忧。
但很快媒体都把他给忘却了,因此一盘专辑后,这个人彻底消失了。高中时的我真的盼望了他很久,差不多漂泊他乡时都随身带着这盘CD。可惜,他却再也没出现过。
而我的悲伤初恋却再次出现。
我抱着CD,不知觉又在沙发上睡去。待到醒来,已是天明。
倾云没有来主动敲门喊我吃饭,估计还没有睡醒。
突然,基友孙苗苗一通电话打开,“笑笑啊,我刚出差回来下飞机,想先赶紧给你报个平安,等会回公司报道估计有的忙。回头你晚上到我家,我们聚下。”
“哦哦,好的。……你平安就好!晚上见。”知道她是个大忙人,也懒得电话里在客套,寒暄几句就挂了。
孙苗苗和我是多年的损友关系,因此我是有她家备用钥匙的。此刻的我,因为担心浅森再次找来。索性选择早早躲到苗苗家里等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