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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愿意离开哥哥,
程喜欢的小时候,是没有很多爸爸妈妈的温暖,即使父母看起来都很优雅,即使程喜欢参加各种比赛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入场,那也只是对成绩的要求,程喜欢比顾海棠更辛苦。程喜欢十二岁的时候,才重读了初中,可在此之前,她读了十一年的书。
她的童年啊,就是在厚重的书堆里长大,就是在无穷无尽的书里长大,因为陈黎桐的缘故,程喜欢提早了五年长大,这也意味着没有童年,没有无忧无虑的生活。
十二岁以后的程喜欢短短真真上课,认认真真举手,作文里写得妙笔生花,全部都是细腻的感情,程喜欢的想法太单纯,也太残酷。
程喜欢渴慕着温暖,所以才像是飞蛾扑火一样决绝,所以才会有蝴蝶飞越沧海的勇气,才会义无反顾的扑向哥哥。
年少不深情,人们常常这样说道,也就是年少不识愁滋味。可是那些岁月里无声的爱,少女的情愫统统藏在心底,每一次发现,每一次斩杀,每一次加深,就那样循环着,刻骨着。
程喜欢十三岁的时候初潮,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不敢出来,在此之前她上过生理课,可是却没有认真听,男生和女生的差别,她懂,可是却又实在分不清,肚子的剧痛让程喜欢手足失措。
程喜欢最终还是怀着惴惴不安的心给陈黎桐打了电话,陈黎桐买了卫生用品急匆匆赶回家,打篮球时穿的运动服还没有脱下来,推开卫生间的门,看见程喜欢坐在马桶上哭泣,他摸摸她的头,将东西递给程喜欢,然后退了出去。
程喜欢愣愣的没看见陈黎桐,自己看了看图画解释之后,脸腾地红了。
陈黎桐在门外脸红到了耳朵,却还是小心翼翼的去厨房煮红糖水,少女一夜之间长大,喜欢穿着灰色的大毛衣盘腿坐在床上,陈黎桐捧着红糖水过来,程喜欢强忍着厌恶的感觉小口小口啜饮,她不喜欢糖水。
两个人安静地坐着,那个晚上,程喜欢肚子还是反反复复的疼,陈黎桐小心翼翼的把手贴在程喜欢的肚子上,温暖着她。
程喜欢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才开始懂事,长大。
开始知道,原来还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何阡妍说出那句,“喜欢,你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