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大,没有多少壮年男子,所以才不过十岁的安特已经加入了部落的狩猎队,说是狩猎队,其实也就四个人而已,狩猎的对象也仅仅是兔子、山羊之类的生性温和的动物,由于山羊跑得快,又很警惕,所以狩猎队也很少抓到山羊,绝大多数都是数量众多,又比较好抓的兔子和鱼之类的动物。
别看兔子小,但很灵活,想要抓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作为部落抓兔能手,安铁练就了一番灵活的身手,而且在隐匿方面也有所成就。
这次安特一个人偷偷地跑出来,是为了抓住一只红毛兔,红毛兔是兔子中比较稀有的种类,出现的概率很低,但是却极通人性,深受女孩子们的喜欢,在各个部落中,男子都会用红毛兔表达自己真挚的爱意。不过可惜的是,红毛兔太少了,能用红毛兔表达爱意的人并不多。
这次,安特之所以会想到抓红毛兔,是因为一个大部落的人路过他们部落,决定在他们部落歇脚。这种事情也没什么,毕竟都是人族的部落,相互之间帮助是应该的。再说了,巴结一下大部落对他们这个小部落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但关键的是,这次大部落的人中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安特一眼见到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在经过一番打听之后,安特得知,那个女孩叫露娜娜,是那个大部落的族长的女儿,这次是出来游玩的。
当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安特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和露娜娜有什么关系了,别人是大部落的族长的女儿,可谓是位高权重,而他呢,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部落的小猎人,两人之间是天地之隔,他能有什么奢望呢?#_#
后来,安特听到别人说,露娜娜一直想要一只红毛兔做宠物,处于对露娜娜的喜爱,安特决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满足露娜娜的愿望,哪怕没有任何的报酬或者感谢。
红毛兔,安特曾经见到过几次,不过因为红毛兔长得太可爱了,所以安特不忍心下手捉它回去。这次,安特再次来到了自己多次见到红毛兔的地方躲了起来,希望自己能运气好,再次碰见红毛兔。
在经过一段时间耐心的等待,安特终于等到了红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