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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有价值的。
我又想起了早上的一幕,那淡淡的百合花香,还有那醉人的身材和迷人的脸蛋,以及勾魂的手感。不自觉地摸了摸办公桌,硬邦邦的,啥玩意儿。
这是我摸过最柔软最光滑的肌肤,那种感觉回味无穷,魂牵梦绕。想到此,痛恨自己昨晚喝大发了。
不过反过来想,如果不是喝醉也不会走错房间。
最好奇的是,搂着她睡了一晚居然一点印象也没有,这太不合常理了。想起桌子上的白兰地,似乎也能解释过去。
她也喝醉了,而且醉得不轻。
还有种可能,她没有喝醉,而且知道我进了她的房间睡在她身边,或许被我帅气的外表和魁梧的身躯迷倒了,也就半推半就默许了。可是,她为什么以为我是服务生?
另外,当俩人目光相遇时的镇静,是其他女人所不具备的。一看就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如此淡定。
这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不知还能不能见到她,如果可以,不追求同床共枕,吃顿饭也行嘛。可是,还会再相遇吗?
她或许是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街角不经意间的邂逅,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很快混入芸芸洪流中。就像山谷里的百合花,花期很短,只有一季的芬芳,来不及留恋人世间的美好,已经深埋在泥土里等待来年。
繁华散尽,一曲忧伤,那淡淡的清香,挥之不去。
杜磊不适时宜地推门进来了,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恼怒地瞪了眼道:“早不进来晚不进来,削死你信不?”
杜磊是东北人,七尺大汉,身材魁梧,可能东北人生性带着幽默的基因,再加上语言的张力,成为公司最讨喜的活宝。侃大山功力相当老道,吹牛逼脸不红心不跳,把公司的新入职的小女生唬的一愣一愣的,三句话忽悠成脑残粉。
公司为我配着单独公寓,三室两厅,挺阔气,我一个人住挺寂寞的,就把杜磊叫过去一起住。两个糙老爷们住一起成为公司的佳话,都以为我们脑子有问题。
啥眼神,我是标准的直男,从来不弯!
住在一起时间长了,我不自觉地模仿他的口音,每次对话先贫嘴,再谈正事。
杜磊长着一张猥琐的脸,尤其是笑起来,脸上洋溢着别样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