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解释一大堆;我更有捉弄这只兔子的兴趣了,结果她竟连我的名字还不知道,还自以为聪明讨好的小样子,至少现在让她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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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月的时间,工作基本上了手,但我没有忘记过那只兔子。
借着让她来核对一些财务数据的机会,我好像变成了一个喜欢对有好感的女孩恶作剧的毛头小子一样逗了她几句,她还是带点傻乎乎的,对我小小的心计浑然不觉。等等!有……好感,是怎么一回事?嗯……想知道她更多,产生好奇心往往是好感的体现,原来我是对她有好感了啊,这种感觉不赖。对了,她似乎跟潘良仁的关系不错,毕竟他们认识一年多了吧?貌似,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我承认,当知道那只兔子天马行空地想象,误会我和良仁的关系之后,多少有些小题大做,在她面前装作心灵受伤,甚至不惜血本地搬出了那个我一辈子都不想记起的大学时的糗事——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哄骗善良的小兔子,得到一个承诺,成为她的“人情债主”。不管怎么说,我推断,这点在以后或许可以给我带来巨大的福利。
很久以后,在企图让一只兔子冠上欧太太的称号的过程中以及成功达到目的时,我知道,我想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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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良仁出差去了,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机会,正好可以理清一下对那只兔子真正的感觉,到底处于哪个层次?增加接触是一个好办法。
我的胃的确不太好,大概是在求学的几年单独住总是不按时吃饭吧,不知道要求她帮我订餐算不算借口变相撒娇什么的呢?应该不算。至于要求她陪我中午一起吃,应该……也不算。
虽然表面迷迷糊糊,但她真的是个细心的女孩,偷偷观察我的饮食偏好,尽量考虑到味道和健康平衡。我想,如果对一个人的好感有程度之分的话,我对她的好感或许在日益增强吧,这么一只单纯的兔子,相处起来像是阳光一样让人感到温暖轻松。
那天晚上加班第一次送她回家,对她下班后仍然叫我“欧总”感觉气闷,执意地一步
主人公叫我与Boss的二三事的小说是《我与Boss的二三事》,是作者九颗提子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们还有时间。” “哦……” ———— 半晌功夫,我们已经坐到了车上,向我家出发了。 Boss认真地开车,我则无聊地看着窗外,偶尔偷偷瞄一眼他百看不腻的侧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