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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告别了许皇妃,我在回去的路上反复在想许皇妃能让手发光的神奇能力,其他方面她好像除了漂亮和高贵之外,也没什么和普通人有区别的地方了。但这个许皇妃既然是处刑者,她肯定是有点本事的,不然怎么处刑别人?靠一张嘴讲道理吗?警察还必须要有枪呢。
作为英雄联盟的玩家,拉克丝这个英雄我了如指掌,QWER四个技能倒着都能背出来,难道许皇妃可以一个Q技能把别人定住,然后ER一套秒杀吗?这放在游戏中可以,放在现实里好像太科幻了吧。
我回到了小区,依旧是老样子,但我的报摊门口乱糟糟的,好像是被人给偷了一样。我估计全天下被偷的也就我这么淡定了吧,我在此刻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淡然,这个比喻虽然不太好,但我的报摊就算让小偷敞开了偷,都找不出一百块钱的玩意儿来,如果这里面真有小偷,我就和小偷一起找,争取找出一个值钱的东西来。
我走到门口,看见报摊一楼有一个提着行李箱的女孩子,地上乱糟糟的好像全都是她的生活用品,我已经第三次见她了,所以比较熟:“林莫珂!你又来了!”
林莫珂回头看我:“侯,你回来了啊!快帮我搬东西。”
“您这是要干嘛啊?”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一个女孩子,不能天天住酒店吧?”
“您什么意思?”
林莫珂的表情认真了一点:“组织派我来的任务还没结束,既然融合的物品已经到你身上了,那我有必要对你进行研究,所以接下来需要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的观察你,你这不是还有二楼吗?我就租你一个房间,当你的房客吧。”
“你这还赖上了啊。”有美女同居是不错,但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是块烫手的山芋,到底同不同意呢?我纠结之下随手抓起了一堆报纸,就这么一份一份的数:“同意,不同意,同意,不同意……不同意?”我数到最后一张是不同意,我看了看美若天仙的林莫珂,得了,我再数一份。
就这样数了好几摞报纸,数的我也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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