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应该遇见了熟人。
如果是这样,那也忒坑爹了!
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次干这么邪恶的事儿,倒不是我多么正派,而是因为我操不起这项技术工种。
用逗比损友刘大的话说,撩妹是一门行为艺术,不仅要将一张脸皮锻造得如同防火墙,对女人的讥讽辱骂刀枪不入,还得深谙女性心理,懂得聊天氛围的精巧设计以及粗口、荤段子的适时切入。
当然,如果一个人硬件过硬,比如长得帅气,或者有挥霍不完的金山,那胜算就更大了。
我自诩相貌还算出众,但二十八年来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屌丝,而且在女孩儿面前向来没有幽默细胞,所以经常受到刘大的挤对,他说瞎了我这副可人儿的臭皮囊,做一辈子的闷骚男吧!
面对这么生动且真诚的夸奖,好吧,哥当时就彻底地阵亡了。
前几天的酒会上,刘大又一次显摆拿下了一位极品女郎,那女郎丰胸翘臀,颜值姣好,美得翻泡儿,几乎亮瞎了我和几位小兄弟的钛合金眼。
我一来被这货的艳福撩拨得心痒难耐,二来跟他立下赌约骑虎难下——一周之内,如果成功约炮,他便裸奔保定城。
所以,我打算以身试法,令人沮丧的是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我试图在汐舞的相册和最近动态里找到点认识她的蛛丝马迹,但一无所获。
她的相册和动态里都是风景画,按照刘大的说法这种女人不是太丑就是太漂亮,但一般都不等同那些随意拍胸的女人,都是良家,很难搞定。
我接二连三发过去了几条问询的消息,但从汐舞头像的时间图标上显示,已离线了40多分钟,可能已经下线了。
正当准备鸣金收兵的时候,汐舞的信息过来了,她说:呵呵,想不到这么多年不见,变坏了你。
我心里一凛,更加惊骇:你到底是谁?
汐舞沉默了半天,最后回复:我是林晓汐,还记得吗?
我瞬间石化,觉得天旋地转,脑袋里像飞机场一样不停地嗡鸣。
林晓汐?林晓汐?那个令我又疼又气又爱又恨,几乎榨干了我毕生元气的女子,真的是你?!
1993年春天,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我第一次见到林晓汐。那年我十岁,林晓汐九岁。
九十年代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