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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古龙曾哭诉,世人只当武侠小说是低俗的娱乐产品,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我想这大概与该小说的文笔和内容有关。当金庸的《天龙八部》节选文出现在教科书上时,引起过一场轩然大波,就多少证明了这一点。
我不否认传统武侠小说有文笔粗糙、用词谬误、情节过于强调江湖义气而造成目无王法的现象……等各种劣势。但如果不管中窥豹,其实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问题皆因人、因作品而异。我以为,但凡文笔自成一家、个性显著的文字,即是真正的文学艺术作品,如《笑傲江湖》《楚留香传奇》《金瓶梅》——至于作品中包含的精华和糟粕,读者最好能自己去芜存菁。而传统文学中,像莫言的《蛙》余华的《兄弟》等毫无想象力的散漫体小说,则是沽名钓誉、坑害买书人之作。
换句话说,决定是否属于真正的文学作品的因素是文字的艺术形式,而非作品的题材。武侠小说中,有好的,有不好的,严肃小说中也有好的和不好的。绝非只要是武侠小说,就算不得文学作品,只要是严肃小说,就一定算文学作品。这种成见好比我们看待如今社会中的各种圈子。例如,有人认为70后勤奋向上,90后都是脑残。明显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为90后中有许多勤奋向上的标兵,70后中也不乏脑残。
我写这篇武侠小说,在文笔与创作形式上下了大功夫,这让它看上去更像是严肃小说。你可以认为我胆敢为武侠小说正名,也可以觉得我这么做根本还不够格。平心而论,假如有人因为看了我这篇小说而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起码不再觉得武侠小说全是胡编乱造、文笔粗劣的娱乐文字,我就非常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