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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不惊。
庭审过程中,刘春说,她们全家都该死,一命抵一命,我认。
审判长微胖,沉着一张脸,道:“你最该死的地方,是你让自己十一岁的孩子亲眼目睹你行凶杀人,你手段之残忍,竟是连一个三岁的幼儿也不放过。成人之间的龌龊事,为什么要牵扯到孩子?”
刘春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默默地站在庭下,听着检察官的指控和法官的训斥,不发一言。
过了半个月,法院宣判,因犯故意杀人罪,刘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官问他:“你是否服判?”
刘春点点头,说,我不上诉,愿意赴死。
我记得宣判当天我拿到判决书之后,许大贵问我,刘春什么时候能死?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只能把他引到法官面前,说:“中国的死刑制度,规定了一个人如果被判处死刑,这个案子是要送到最高院去复核的,案件来回移送估计得半年。所以刘春应该还能苟活一段时间。”
法官点点头,只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许大贵。
我清楚地看到许大贵眼神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他喃喃道:还要半年啊……
我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
但是后来,小晴死了,许大贵也死了。
用许大贵的话说,我家孩子死了,他刘春家凭什么有后?
他冲到小晴家里,同样用一把地摊上买来的折叠刀,结束了孩子的生命。自己当场服下剧毒农药,暴毙现场。
许大贵留下的那封遗书里写道:我不用法律来制裁我,我以死抵命。
公安机关略略查验之后,就以畏罪自杀结案,许大贵自己,也终是背负了杀人的恶名。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我的心情一度很是低迷。这个时候的法律,显得尤为苍白无力。我并不同意许大贵这种报复性的杀人,如此的他,已与刘春这类的渣滓无异,遭世人唾弃了。
但是我又十分同情他,在失去至亲至爱之后,他的余生难以为继了。我在下班后曾去过他的墓地,那里极为空旷与荒凉,空气中都充斥着沉痛的气息。我并不明白自己是出于何种心态来到这里,也许是有些犯傻,也许是内心无法排遣的沉闷。
我在他墓前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