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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得忙的底儿朝天转呢啊。放不下恒瑞的工作?”顾淼心疼地问。
林夏抿着嘴,小心翼翼地把汤从锅里倒入保温瓶中,方才探着脑袋,压低声音,一脸的无奈,耸了耸肩,眨眨闪烁的眼睛。
“没有办法呀,谁让我这么优秀呢,对吧?总是被人依赖,我也是万般无奈呀。”
顾淼一扬眉毛,看着林夏隔着宽桌子探脑袋的样子着实可笑,碍于金夕在,又不好发作,只得忍着笑神经,反问道,“是嘛?我还真是一直没有发现你有那么迷人的特质。”
心中却暖暖的笑了,他喜欢林夏这样傲娇的模样,是带着她自身特有的聪颖,却又不失可爱而娇羞的高傲,非常可爱,并不惹人烦厌。
林夏从厨房里出来,把保温壶推到顾淼怀里,便往外推他,“走啦走啦,快去忙工作吧。晚一点再见哦。”
看着顾淼远去的背影,林夏突然想起什么,扯着嗓子,低低地喊道,“顾淼!别忘了给我把保温壶送回来!”
一边关门一边低声絮叨,“这壶怪贵的。可别闹丢了。”
“林夏姐,这是您男朋友啊,长的可真帅。工作也好得很嘞,刑警可是很酷的职业。”金夕把手机放在茶台下,用手撇了撇刘海,话中带酸的说道,“你们俩真的是毫无顾忌地恩爱啊,能不能不要给我撒狗粮?”
整个恒瑞都知道,她金夕是个高冷的单身女,圆圆的小脸,柳叶眉,细长而有神,小巧精灵的鼻子,十分惹人怜爱,那有着欧美范的嘴唇,是她全身最性感、让人想入非非的部分。
25岁,年龄芳华,还未谈及婚嫁,连个关系好一点的异性朋友他们也不曾听说有过。加上是公关部得力的人手,金夕成为集团里炙手可热的女孩,有不少男人成天围在她身边谄媚,她却从不为之动容。像是个眼睛长在了头顶的人。
说到金夕,在恒瑞集团里也是个有着神秘色彩的人物。多年来,林夏虽不曾听她说过家里事,却也能猜到一二,应该是个十分苦命的姑娘。
虽然家庭出身不够优越,但是好在运气佳,大学还没有毕业,就在恒瑞实习,一路摸爬滚打,在晋阳创下了自己的一份家业,实属不易。
在这一点上,金夕确实是个令人钦佩的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