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清歌陆承云的小说叫做《陆少挚爱:娇妻捧上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苏九儿倾心创作的一本娇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知道。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你林二少不喝酒?”话里多少有些有挖苦的意味,林瑾卫替他喝下:“你既然都看到了,为什么来问我?我还以为你会去找大哥,然后间接的透露给陆承云呢。”“你醉了,回家吧。”“我不会告诉...
精彩章节试读:
说来奇怪,在林家,林瑾菡有那么多的血肉之亲,被三个哥哥当做掌上明珠宠了十多年,偏偏只和五年前突然出现在林家的沈清歌亲密,为她马首是瞻,这其中谁也说不清,道不明。
“清歌姐,你在这睡了三天,因为你的面具从来不让摘,所以我没有给你擦过那里。你要擦一擦吗?”
沈清歌点头,双手接过温热的毛巾,左手抚上面具的时候,她感觉到了林瑾菡投来的炽热目光,动作停了下来:“你,转过去。”
“又失败了。”林瑾菡眼神中的星星闪闪暗了下来,在凳子上转了身:“好了,我不看,你弄吧。好了叫我。”
沈清歌的目光柔和了些,不是她不给看,她只是怕吓到这个刚刚成年,还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女孩。
面具拿下的一瞬间,病房门外突兀的玻璃破碎声音传进来,沈清歌心头一紧,立刻戴了回去。
“清歌姐,我出去看看。”
林瑾菡出了病房,拉着门外尚未回神的人走远了些,轻声询问:“二哥,你看见什么了?”
林瑾轩的脑内被那一片结了痂的疤痕占满,很吓人。
本是和林瑾菡约好的,摔杯为号,但在看到的一瞬间他确实被吓到了,手中的杯子也就没握住。
那面具下到底是何景象,也没看个全面。
林瑾轩心里作了一番考量,抬手揉了揉妹妹的头:“没什么,清歌那里有一颗红痣,许是觉得不好看,所以才遮起来的。”
“只是这样吗?”林瑾菡的神色很复杂,纵使她再单纯,这个说辞她也半信半疑。
刚才二哥的神情一看就不正常,比自己大了十岁的哥哥,阅历肯定不同吧?能被一颗红痣吓得摔了杯子?
“好了,你别胡思乱想了。”林瑾轩把沈瑶让带着的保温饭盒递给她:“清歌遮住,就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你自己要有个分寸,知道吗?”
林瑾菡乖巧的应付两句,速度拿着饭盒回了病房,给睡了三天没吃饭的沈清歌开荤。
“妈妈真偏心,都没有我的份。”林瑾菡看着不算多的米饭,和卖相超好的菜品一脸抱怨。
沈清歌熟练的把自己的米饭分了一半过去,好像这种事经常做。
可不就是经常做,要说医院,她可是常客。
醒来后睁开眼看到的,从来都是林瑾菡。
————
林瑾轩和林瑾卫两兄弟坐在空无一人的吧台,有一句没一句的谈论着。
“你第一次遇见清歌的时候,她的脸可有异样?”
林瑾卫不上心的笑了笑:“有吧?那张脸那么标志,本身就是异样。”说完,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林瑾轩审视着自进了酒吧就一直在喝酒的弟弟,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让他很担忧:“瑾卫,你是喝多了,还是在和我装傻?”
也不能怪林瑾轩这样认为,平日里的林瑾卫最是注意言辞,以他那点心思,说出刚才那种话,林瑾轩不觉得奇怪才是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