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江沫云高遇白的书名叫《我失忆后,京圈大小姐她疯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忽晚倾心创作的一本短篇言情小说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她的病在将我掏得一分不剩的时候,终于好了大半,可以下床开始慢行。之后她又变成我的小尾巴,走哪跟哪。在她失去记忆的世界里,我好像就是她的全世界。那是我一生中少有的欢乐时光。隔壁摊的摊主梁小小不知怎地看上...
精彩章节试读:
从老家到京都已经有半年,既然她实现不了当初嫁给我的诺言,就别拦着我离开。
我垂着眉眼,紧紧攥着拳头。
2、
林正巍用碎裂后剩下的瓶身挑起我的下巴,看着我右脸上那道从眼尾处延伸至耳垂的疤痕,一脸惋惜地说道。
「啧啧,看看这小脸蛋,真是可惜,又是受伤又是被判拘役一个月,我听着都心酸。」
「你也别怨沫芸,毕竟你只是差点瞎眼毁容,我可是崴了脚,在她心里,想必我的伤更应该尽快治疗。」
一年前开始,我的头就经常无故疼痛,现在被他一砸,更是疼得像爆炸一样。
他说的这事,我想了好一会才记起来,那时好像才刚来京都不久。
我这记性越来越差,不过才半年时间,就有些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是我第一次从江沫芸的半山别墅逃出来,路上偶遇林正巍。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他身份,他趁我没防备将我推下山坡。
然后也跟着下到山坡,造成与我同时掉下山坡林子里的困境。
江沫芸赶来时,毫不犹豫地背起崴脚的林正巍,将满脸是血的我丢在身后。
要不是照顾我的李妈及时赶到,我早变成独眼龙。
但林正巍说的责罚,我却已经不记得。
只是奇怪,为什么他故意伤害我,却是我被判坐牢。
就在我晃神之际,被一股力道推进旁边的水池里。
我不会水,只能胡乱拍打水面,大口地呼吸着。
然后沉入水里。
3、
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半山别墅里。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所以明知可能是鸿门宴,也会去那找江沫芸。
她不放手,我离开这座别墅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三小时。
我和江沫芸相遇在五年前,母亲生我时难产而死,父亲是聋哑人,在我高一时也因病去世。
只留下一栋老房子和几千块存款。
拿着那点钱撑过高中毕业后,我便开始工作。
白天正常打工,晚上去摆夜市,娄山镇不大却是傍着山水的古镇。
那天我收摊回家,就看到江沫芸躺在我家旁边的山脚下。
满脸脏污黑不溜秋,浑身划伤,似从山坡上滚下一样,像书里说的逃荒饥民。
我看了几眼准备走,却在这时候被她抓住脚踝。
她嘴巴蠕动着,虽然声音太小我听不见,但还是从她的眼神中看出“救我”两个字。
鬼使神差地,不喜欢多管闲事的我第一次管闲事。
给她擦干净脸后,我惊觉自己竟然捡了个大美人。
从此,一向孤寂的家也有了声音,我也有了伴。
本想等她醒来就送她回家,可她一脸却懵懂地看着我,说自己什么都想不起。
然后睁着一双桃花眼看着我,也不说话,愣能给我盯出脸红耳赤,想让她离开的话语怎么都说不出口。
我看到她脖子间的玉佩里有个芸字,于是叫她阿芸。
阿芸伤势远比我初见时以为的要严重,两根肋骨断了,一只腿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