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乱世凶枭的小说叫做《乱世凶枭》,它的作者是金裘花马创作的历史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头颅,而是一颗叶骁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甜瓜,上面用马尾做了长发的造型粘在上面。“行了,把你这些用来糊弄鬼的道具收一收,省得明天被人看见查出纰漏。”黑衣人说完直接来到犯人“李白城”的面前...
精彩章节试读:
那可是我的成名绝技连环穿心十三踢!”
至于你那些什么插眼,踢裆,咬耳朵,那是我教的?
分明是你自己瞎学,乱琢磨的好吗?”
就这......连环十三踢叶骁每次也只能踢出四脚,对付下那些酒囊饭袋还行,遇到真正的高手,给人挠痒痒都不够。
“噗嗤~”
望着面前疯狂斗嘴的师徒二人,刚刚脱离牢狱之苦的常天忍不住憋笑起来。
“于舵主,我还是第一次在你脸上,看到如此丰富多彩的情绪,看来你这位爱徒是收对了。”
“哼,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总舵那边传信过来,我都不知道,你一个疾行堂的先锋令,会在状元县这种地方被一群废物衙役给抓了。”
“我......我也没想到,这里的衙役抓人,居然会在饭菜里面下蒙汗药啊。”常天脸上一个大写的尴尬。
其实,常天刚刚说的这些,在状元县那都是家常便饭了。
外乡来的因为人生地不熟,经常会被那些游手好闲的衙役,用迷香或者蒙汗药弄晕了,然后丢进大牢里冲业绩。
运气好呢?
关几年就出来了!
运气不好,就跟那个死了的倒霉蛋李白城一样,因为两个馒头,葬送了自己一颗大好的头颅。
这个时代,人命是不值钱的。
叶骁也是后来从黑和尚口中得知,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存在于状元县,整个大雍从上到下都已经烂透了。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每天不是被权贵们逼着卖儿卖女,家破人亡,就是落草为寇,打家劫舍。
因为无处不在的阶级压迫,几乎每隔两三年,就会爆发一次起义。
一场仗打下来......
白骨遍地,血流成河。
什么叫乱世?
这就是乱世!
乱世人命如草芥。
叶骁每天勤练武功,其实也是为了增加自己在这乱世当中活下去的机会。
“哎,书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当初上学的时候就好好学学物理化,多少给自己弄两把手枪玩儿玩儿,也不至于一天到晚在这儿苦哈哈的练什么烂鬼武功。”
正当叶骁坐在地上空悲切的时候,黑和尚突然走上前来。
“你小子虽然一肚子鬼主意,不过,今天晚上这事儿的确办的不错。”
“这倒不是我主意多,主要还是看多了电视剧。”
“电......什么剧?”紧跟上前的常天愣了愣。
“就是看书的意思,看的书比较多。”叶骁一脸尴尬。
“看来以后还是要像恩人兄你一样,多看看电视剧,只是不知电视剧此书,在何处可以买到?”
“这个电视剧呢,属于绝世孤本,我也是偶然间看到过,实在不知哪里还可以找到。”
叶骁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下去,随便扯了个理由,就把这件事情糊弄过去了。
“对了,师傅,今天晚上的事你还得再帮我个小忙,这样我才能悄无声息的把事儿给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