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尸血之冠的小说是《尸血之冠》,它的作者是红毛小狼写的一本科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该离开这里了,这么多尸体,过不了多久很多都会变成丧尸,要不就成为大批大批向这边赶过来的丧尸的食物。到时候肯定会出现不少变异丧尸,落枫现在可不想跟它们斗下去。……找了个背风的地方,落枫一屁股坐了下去,从...
精彩章节试读:
找了个背风的地方,落枫一屁股坐了下去,从背包里掏出肉片啃食了起来。
变成丧尸到现在过了一个星期了吧。落枫到现在也只是漫无目的的游荡,猎杀几头较弱的变异丧尸来吞噬。不过落枫隐约觉得,越往城的中心走,越有种危险的感觉。
如果丧尸最强只能达到一枚晶石就好了,落枫叹了一口气。如果变异丧尸的强弱只靠晶石的大小来识别,那么看来落枫就是最强的丧尸了。只是丧尸还会不会进化,落枫可不好说。
吃完了肉,落枫拍拍大衣上的尘土,刚刚站起身,一声巨大的咆哮声传了过来。
变异丧尸?落枫眉头一皱,不对,变异丧尸的吼声没有这样大的威压。难道是……
“嘁……居然有两枚晶石的丧尸。”站在一栋平房上,落枫看着刚刚走过的街道战场,看来那里发生了一场变异丧尸的斗殴,结果胜出者吞噬了其他变异丧尸而进化了!
站在尸体中间的是一头皮糙肉厚的强壮丧尸,他的全身上下包裹了不少白色的薄骨甲,而且最让落枫吃惊的是,它居然不止一个变异肢体,一只手臂变异成了锥型,拉长了许多,如果一把长枪一般,而另一只手没啥大变化,但那尖锐的爪子无疑是最可怕的武器!
在他的脑袋上,居然是两枚晶石,那瓶盖大小的晶石缩小了一半,变得更加晶莹剔透,而另一枚晶石比较小,落枫是通过反光来判断它有两枚晶石的。
“通过晶石的数目来识别丧尸的强弱么?”落枫轻轻捻着额前的头发,仿佛这样可以整理清楚他的思路一般。
落枫正在考虑一个严肃的问题,看样子自己也是达到了快进化的边缘了。不过落枫要再进化一次,得一口气吸收好几头一晶石的丧尸。眼前这位兄台是碰巧遇到了变异丧尸集体斗殴才可以进化到二晶石的丧尸,落枫可不敢保证自己有这样的运气。
要进阶,必须打败并吞噬一头二晶石的丧尸,眼前的这头骨甲丧尸的就是最好的选择,刚刚进阶,而且身上带伤,所以最容易被打败。落枫知道如果错过了,那么要再进化就难说了。但是如果上前挑战,失败的可能性很大,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而那个古怪的血触手技能落枫更是摸不着头脑,根本不能作为依靠。
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枪,落枫一咬牙。干!自己有手枪难道打不过它么?像那种没危险的温和地慢慢进化落枫觉得是不可能的了。既然丧尸有两枚晶石的,谁知道有没有三晶石,四晶石,五晶石的呢?越到后面危险越大。但如果落枫吞噬了眼前这头丧尸,安全系数就大大提高了。而且变强,也是落枫所渴望的。
虽然变强有一定的风险,但落枫清楚自己的选择是什么。
掏出手枪,落枫拉开了保险栓,检查了一下之后放进了裤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