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角是苏梅迪尔丽的书名叫《狩魔手记》,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烟雨江南倾心创作的一本科幻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几乎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而他背后那枝几乎与他身高等长的步枪看来就是连续狙杀两只头狼的凶器。山谷中还在逡巡的几只腐狼立刻咆哮着冲了上去,随着几声巨大的枪声,几头腐狼登时毫无悬念地栽倒在地,不住哀鸣、...
精彩章节试读:
如同一个满脸胡楂的强壮男人。
接连击毙六只腐狼后,这个人手指弹动间,手枪弹鼓已开,六枚炽热的弹壳掉落,又有六发子弹经由灵巧的手指填进弹鼓中,然后咔嚓一声,弹鼓归位,几乎未经瞄准,枪口稍向上一抬便又喷出长长的火舌。在响彻山谷的枪声中,第七只、也是扑向那人的最后一只腐狼全身一震,在空中翻了个跟头,从那人头顶飞过,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它不住呜咽,血无休止地自身下涌出,可是这个姿势看不出伤口在哪里,也就让人不明白这一枪如何能够将以凶悍顽强闻名的腐狼给放倒。
山谷中仍有十余只腐狼在徘徊着,然而随着自动步枪清脆且密集的枪声响起,所有留下的腐狼都未能从炽热的金属弹雨下逃脱。
特纳的M3A发出一阵轻快的吼叫,将最后一只试图逃跑的腐狼射倒在半山腰上。他这才将枪口斜指地面,穿过山谷,向立在对面山坡上的神秘人走去。特纳的手虚握在步枪握柄上,这个姿势下,只消手腕稍有动作,M3A的枪口就能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弹起来。他身后的士兵们则似是漫不经意地分散了些,如果需要,那么每个人的火力都可以立刻覆盖到那个神秘人身上。
可以说,几乎整个小队的命都是那个人救的,然而戒备陌生人已是每个人生存的本能。那个人虽然已将手枪插回到腰间,然而那把手枪实在令人印象深刻,几乎每个人都还记得枪内仍有五发子弹。以那个人能在一秒钟内完成更换完子弹动作的敏捷动作,如果他心怀有恶意,那么在特纳小队射杀他之前,至少可以射出三枪。而从那人此前的枪法来看,三枪就意味着三条命。
特纳在他面前十米处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着这装束古怪的人。借着明亮的夕阳,在黄褐色的厚重斗篷下,可以看出他的大半面孔都隐藏在密实的绷带下,一只黑色的眼罩盖住右眼,淡金色偏灰的碎发则遮住了大半个额头。虽然在这个人身上,能够看清楚的地方只有左眼,但那修长、刚劲、微弯的眉毛,碧色镶灰纹的眼瞳,以及勾勒出眼部轮廓的线条,一同构成了近乎于完美的画卷。
特纳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尽管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