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血色大宋》由剑道江湖所编写的历史风格的小说,主角秦昊秦王,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的铜钱推到秦昊的面前,说道:“你这次生病,多亏田横寨的当家借钱相助,这两贯钱待吃完饭后,你拿去还债吧。”“好!”秦昊回答得很干脆,自己生病的这三个月,秦家可谓四处举债,好在乡邻们都还帮衬,并没有因为...
精彩章节试读:
,在这个封闭的时代,还真没人比自己更适合。
不说别的,单就算术而论,以自己的学识,绝对能碾压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数学家,不是自己比他们聪明,而是自己曾经生活在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
秦棣仍然在院里打着陀螺,满头大汗,小脸脏脏的,就跟花猫似的,秦昊走过去,也没跟他打招呼,直接一脚踩在旋转的陀螺上。
俯身下去,眯缝着双眼,看着这个像花猫的弟弟,笑嘻嘻地道:“小弟,想不想吃肉?”
“想!”一说到肉,秦棣的双眼就放光,嘴里直流口水,“哥,你能不能让让,我得多打会儿,让肚子空些。”
“想吃肉很容易,但从今以后你得听哥的,不能成天打陀螺,走,跟哥弄沙去。”秦昊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抓住秦棣的后脑勺,拖着他朝院外走去。
过去的纸张那是相当的昂贵,读书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以秦家现有的经济实力,根本就买不起那么多的纸让秦棣来练字。
所以,秦昊想到的是沙盘。
沙子很细,是装在一个破木盆里的,秦昊将沙子抹平,然后拿起一根树枝,一笔一画地从最基础的知识教起。
秦棣真的很聪明,基本上是一点就会,看着秦棣那认真比划的样子,秦昊心底暗叹,如果给他们同等教育的机会,谁说古人就一定不如今人?
秦王氏在厨房里做午饭,秦棣闻着那阵阵飘来的肉香味,再也没心思练字,将树枝放在木盆里,一溜烟地跑进厨房,今天不但能吃干饭,还有肉吃,他得守着。
过去的干饭跟现在的煲不同,是将米放在锅里,用水都得半熟后再捞起来,去掉米汤,然后再放到锅里用温火烧干。
那时候既没有红薯也没有土豆,用来打锅底的全是青菜梗子,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干饭,有一大半是青菜,只有一小半是米饭。
肉是煮的不是炒的,也就是直接放在锅里煮熟后切成片沾点盐就吃的那种,秦昊虽然有百种做肉的方法,但却一种都用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秦王氏浪费掉这块肥肉。
好在秦棣饥不择食,狼吞虎咽地吃掉大部份,秦王氏虽然一直咽着口水,却一块都没吃,而秦昊也只吃掉其中的一小块。
吃过饭后,秦棣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