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毛毛胡子的小说叫《远古迷情:砸个野人当老公》,是作者银子凶猛创作的言情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色的针织衫!盯着手里的玉佩,再看看眼前的针织衫,明欢欢仿佛在梦中,直到洞外的烤肉香气传来,明欢欢才惊觉,这不是做梦,这个玉佩果然是个宝物,竟然能感应她心中所想,变出她想要的东西,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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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边“咕噜嗷呜”叫了一会儿,见她没反应,又将兽皮拉开一点,看着她闭着眼睛神色平静,气息平稳,就安心多了。
虽然很想立即和这个白白软软香香的雌性交配,但是……野人叹了口气,看来她在生病中,所以还是等等吧。
于是野人认命的走开了几步,在山洞一边的石壁脚下摸出了把骨刀,样子像是匕首,然后走到洞外,收拾起那只野狼来。
听到他走出去的脚步声,明欢欢松了一口气。
就差一点,她的清白就交代在一个野人手里了!
真特么的坑人啊。
她悄悄睁开眼睛,打量着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个开凿在山壁上的山洞,洞高大概三米,宽四五米,至于深度,明欢欢并不清楚,因为石床比较靠近洞口,而里面一片黑乎乎的,看不清楚。
斜对面靠里面的石壁下面,放着一堆兽皮,明欢欢不禁眨眨眼,这要是拉到现代去卖,这一堆真皮,恐怕值不少钱吧?打住!现在她生死难料,居然还想到钱……
那现在该想什么?明欢欢思索了一会,觉得现在必须严肃考虑一问题,是留在野人这里,还是从野人这逃走?
首先如果存在野人,说明她穿越到的这个世界,是有人的,那么只要她跑出去,她就可以回归到人类社会。
至于这个野人,虽然他很厉害,但他毕竟是个野人,明欢欢对于自己的IQ非常自重信。
可是在这个森林里,她自保都很难,比如刚才突然冒出来的野狼,若不是野人,她就挂了。
所以暂时还要靠野人生存,可是如何和野人和睦相处,同时让他不打她的主意?
明欢欢有点苦恼,如果野人对她用强,她好像真的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就像刚才,要不是自己忽然肚子疼……
恐怕已经失身了吧!
对了!看来野人心肠也不是很坏,看她肚子疼就放过她了……
想着明欢欢就有了主意了,她心情放松了很多,身体也不那么难受了,三层兽皮压着难受,她偷偷起身掀开一层,扔到了一边。
可是明欢欢这么小的动作,还是引起了野人的注意。
在森林里生活的野人,听力是多么的霸道啊,他感觉到洞里有了动静,立即放下手里的活,跑了进去,而明欢欢正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