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湘,王帆的小说叫做《你路过的那些光阴》,它的作者是伊枫写的一本青春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有钱的艺术家提供场地、承办活动,由于公司人少,工作量大,我常常无偿加班到晚上9、10点。工作苦、报酬低,这都不是我最在意的,我是那种能吃苦的人,这话不是吹的,即使后来失败得一败涂地,这一点依然获得他人...
精彩章节试读:
那家公司居然录用我了。公司在市区,离家有相当一段路,签试用合同当天,我就在公司附近顺利租到了一间民房,第二天,爸爸亲自到G城替我把所有家当搬到了我的新宿舍。不过五天时间,我就狼狈而成功地从G城逃回了Z城。没带走一片云彩,也没留下一丝理想。坎坷的是,这份工作,我依旧没有干长久。
入职后,老总让我接手了一部政府某部门宣传图书的编辑工作。这是一部规模宏大的图书,从收集资料到编撰成稿,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交到我手里的时候,这部书已成雏形,我的任务是,从两大书柜的原始资料中找出书稿的对应内容作最后的校准、增补,再将原书稿的拼凑式语言重新编写润色,最后排版成稿。这部书在我之前,数人经手,就像一场马拉松接力跑,我是最后一棒。我后来知道,这些人之所以没有完成这部书,因为他们都是在入职没多久后就离职了的,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足够的心去完成。三个月后,我坚持完成了这部图书的时候,公司里几乎所有员工已经换了一批,身边的人都是刚熟悉就散。而我觉得,我离开的时间似乎也到了。可是,我又要跑到哪里去?我已经参加工作大半年了,我频频地换着工作,换着住的地方,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从没有领过高于一千五的月薪,我要租房,要吃饭,要交水电费网费电话费,坐个公交,一来一回就是四块钱,路边见个乞丐,我也自卑得绕着路走,因为我兜里掏不出多余的一角钱扔到他伸过来的饭钵里去现在,我连换工作的钱都没有了。换工作,就意味着我可能有几个月没有收入,即使我马上找到工作,几乎所有的私企都有押工资这一做法,最仁慈的也得押半个月,也就是说,我至少得干一个半月才能拿到工资。我没有钱支撑哪怕是能找到新工作的最理想状态下的这一个半月。
在我进退维艰的时候,我和老谈见了面。老谈是我大学时的哥们,毕业后,来到了Z城任公务员。老谈很讲义气,知道我回到了Z城工作,招呼着吃饭喝酒,没有因为我的落魄而看不起我,反而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