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陆毅超,伏城,温离的小说是《我曾爱过你的唇》,是作者妖孽退散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后手腕一抖,差点就把酒倒在了伏城身上。伏城撤了一下身子,掀起眼皮似不悦的看了我一下,眼中像是泛光的冰凌,透着凉凉的寒意。看到他没有被波及,我心中满是遗憾,要不是直接泼过去太明显了,我一定就不会假装...
精彩章节试读:
一身烟味,等会都不会让你坐他身边。”
“放心,陆哥,我会好好表现的。”我掐了手中的烟冲陆毅超挑了一个媚眼,远远的看着几个走进来的人,其中一个高大挺拔,一看就与周围几个身材横向发展的中年男人不同。
等到几人走过来,陆毅超早就站起来去迎接,而我身边几个陪酒的小姐妹也都兴奋又期待的看向走进来的几人,准确说是为首的那个人身上。
一丝不苟的西装下包裹着堪称完美的身材,年轻的脸俊得线条凌厉,每一丝线条就像是被笔描过一样清晰,强大的气场让一旁的人都黯淡了几分,唯有他好看的让人眼前一亮。
混的真好啊。
我脸上带着媚俗的笑,心中却又一个声音冷冷的嘲讽着。
“姐夫,这边请。”陆毅超毕恭毕敬的给伏城引位置。
我听到这个声音倒是感到诧异又嘲讽,陆毅超以前不是爱覃若凌爱的要死要活的,怎么现在称自己心爱女人的丈夫为姐夫了?
陆毅超引着伏城坐在我身边,伏城撩了一眼我,然后神色淡淡坐下,看样子也习惯这种风月场,没有驳了陆毅超的面子。
伏城身上有一种很冷厉的气场,久而久之让人都有一种他周围的冷冽已经有了实质的错觉,当他坐下来的时候,我几乎顷刻就闻到了他身上冷冽的味道,有一种遥远又孤高的感觉。
原本以为麻木不仁的心猛地一悸,在他看过来的时候,我紧张起来,脊背都崩紧了。
这是曾经对我最熟悉的人,哪怕是四年没见,他的一切已经随着深仇融进我的血肉,刻在我的骨头上,他呢?还会记得我吗?
伏城看我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路边的野草野花,目光一丝起伏也没有,更没有一丝停顿,他没有认出我。
也是,他怎么会出我呢?这张脸,这个身体,早就在四年的挫骨削肉下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而这一切也是拜他所赐。
在他春风得意,软玉在怀的时候,我要么是在命悬一线的手术台,要么是走在如刀割的复建路上。
伏城,你一定没有想到当初没有死透的人,现在就坐在你身边。
我心中是既痛又恨的快意,都不用陆毅超提醒,就殷勤的给陆毅超倒酒,把想倒贴的心表现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