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猛兽这种“生命”现象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对某个具体“生命”现象个体而言,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及其生存环境中存在的各种“生命”现象个体,是建立在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彼此直接的互动式信息交换的基础上,由“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所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之间,主动或被动的互相“行为”作用下的体现。
②动态的“生命”领域及生存环境中存在的“生命”现象
在上述例子的基础上,就比较容易理解动态的“生命”领域及生存环境中存在的“生命”现象了。
接着上面的例子,无论是否存在于当前山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及其生存环境中,以当前山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所无法辨别与认知的其他“生命”现象个体都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例如刚才提到的,保持相对静止状态的猛兽,在某个阶段内与当前山羊这种“生命”现象个体并没有建立直接的互动式信息交换的植物,土壤下开始发芽的植物种子等等。
在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及生存环境中无法被某个具体“生命”现象个体具备的“行为”能力所辨别和认可的“生命”现象,就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属于动态“生命”领域与生存环境范畴内的“生命”现象。
⑵“生命”领域中存在的非“生命”现象
认知“生命”领域中存在的非“生命”现象,依旧需要从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命”领域及生存环境和动态的“生命”领域及生存环境这两个角度去探索和分析。
“生命”现象与非“生命”现象是相对而言的。
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互动式信息交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在于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直接的互动式信息交换,这种互动式信息交换的方式主要取决于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另一种是存在于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间的间接互动式的信息交换,这种信息交换的方式则取决于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