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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思想之根据在于“利”,故在其看来,国中所有的政策只有对于百姓有利才有价值,也才是一个好政策。而百姓之利莫大于百姓之富庶。故《墨子·节用上》云:
“圣人在一国施政,一国的财利可以加倍增长。大到施政于天下,天下的财利可以加倍增长。这种财利的加倍,并不是向外掠夺土地;而是根据国家情况而省去无用之费,因而足以加倍。”
圣人之治,在于“天下可倍”,万事于民有利方可行之。于民而言,最大之利莫过于富庶,所以任何对百姓的富庶没有直接的好处或者有害处的行为,则当废弃。所以,我们应该崇尚节俭,反对铺张浪费。故《节用中》云:
所以古代圣王定下节用的法则是:“凡是天下百工,如造轮车的、制皮革的、烧陶器的、铸金属的、当木匠的,使各人都从事自己所擅长的技艺,只要足以供给民用就行。”而那种种只增加费用而不更有利于民用的,圣王都不做。
古代圣王制定饮食的法则是:“只要能够充饥补气,强壮手脚,耳聪目明就行了。不穷极五味的调和与气味芳香,不招致远国珍贵奇怪的食物。”
古代圣王制定做衣服的法则是:“冬天穿的天青色的衣服,轻便而又暖和;夏天穿细葛或粗葛布的衣服,轻便而又凉爽,这就可以了。”其他种种只增加费用而不更加利于民用的,圣王不去做。
又云:
“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
盖当时之社会多铺张浪费之风,墨子以“节用”治之。吾人亦应自省。
同理,吾人亦当“节葬”。《节葬下》云:
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不会使贫者富、寡者众,不会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将谋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废弃它,并使人们非难它,终身不去做。
而墨子认为厚葬于求富、求众、求治皆无益处,故需去之(见《节葬下》)。儒家仿周礼,效仿先王之道,认为需要按照等级制度埋葬死者,而墨子则不然,认为只需“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即可。墨子主张节葬短丧,皆因其无利于民。这里便可看出儒家与墨家在观念上的区别,儒家认为应该恢复周礼,尊重贵族等级,而墨子则多着眼于普通大众。
同理,吾人亦当“非乐”。《非乐上》云:
今天下士君子,请当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
在墨子看来,乐之一物“亏夺民衣食之财”:制造、演奏音乐都需要大量劳力,不仅浪费财务,而且影响生产,且欣赏音乐时影响君子听政,干扰政务。于民毫无益处,故需“非”。盖因音乐为情感产物,故在极端的“功利主义者”墨子眼中一文不值。
当然,墨子在主张“节用”,“节葬”,“非乐”,不仅仅是因为其铺张浪费,还因为这些无用之物影响了人民生产。《七患》云:“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子之所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了不节也。”若无生产,则“节”之一字毫无意义。在墨子看来,只有首先重视生产,而后做到“节”,则人民富庶之日可望也。
对于墨子的诸多观点,庄子虽说:“墨翟、禽滑厘之意则是,其行则非也。”却又不得不感叹:“虽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此评价可谓中肯之至。